2024年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自然資源部地質災害技術指導中心)招聘13人公告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自然資源部地質災害技術指導中心)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自然資源部地質災害技術指導中心)是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水文地質與水資源調查監測、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與防治、自然資源綜合調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技術支撐,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13人,其中京內生源崗6人,生源不限崗7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定向,能于2024年9月底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以來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生。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應為非在職人員,京外生源需符合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中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
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或招聘單位駐地關于接收應屆畢
業生的有關規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
2.報名方式:請于報名期限內登錄“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網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薦使用Chrome、火狐瀏覽器登錄),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按照系統要求瀏覽招聘崗位并報名。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招聘過程中發現資格不符情況,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若不滿足要求,則招聘單位視情況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符合開考比例進入筆試。筆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安排另行通知。僅限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不安排筆試,通過資格審核人員符合開考比例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對于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每個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80分。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和崗位匹配度。
(四)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其中不安排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考察資格或未通過考察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經本單位黨委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試用期。
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聘用人員入職后按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相關工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或面試者,不再單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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