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赴各高校選聘50人公告
來源: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2023-10-31 09:07:35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2023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溫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和《甌海區改革創新公辦幼兒園辦園體制完善機構編制人員管理的實施方案》(甌委改發〔2021〕7號)規定,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2023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畢業生?,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和對象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 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
3. 符合《甌海區教育系統2023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學前教育專業優秀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規定的各項條件。
4. 與選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選聘名額
公開選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專任教師50名(見附件1)。
三、選聘程序及方式
(一) 溫州大學招聘會
1.網絡預報名。2023年11月3日9時起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址:http://qssy.zjks.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原則上,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預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則報名無效。網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完善信息。11月7日14時預報名截止。每位應聘對象限報一個崗位。
網上預報名期間,各選聘單位可通過查看簡歷、電話、現場或視頻等方式和應聘對象進行溝通交流,了解應聘對象具體情況。為確保充分的溝通交流時間,建議各應聘對象盡早進行網上報名。
2.“溫州大學招聘會”將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在溫州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舉行,相關信息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和溫州大學就業信息網事先公布。
3. 現場資格初審和綜合比選
各應聘人員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9時至14時期間攜帶報名表(附件2)、資格審核所需材料等資料(附件3)到達“溫州大學招聘會”現場參加報名確認、資格初審和面談。在此期間,考生可更改報考崗位。
各選聘幼兒園通過查看簡歷、現場面談等方式了解考生具體情況,審核應聘對象報名資格,評估應聘對象與崗位匹配度,對應聘對象進行綜合比選。
僅網上報名而未現場確認的應聘對象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論處。
4. 確定考核人選
(1) 2023年11月9日14時至15時,各選聘幼兒園根據資格初審及綜合比選情況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建議人選(其中選聘崗位計劃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可按1:2的比例確定)。
(2)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對考核建議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并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數??己巳诉x名單將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5. 組織考核(滿分100分)
(1) 考核采取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模式,采用百分制。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
(2) 考核對象考核前準備45分鐘,考核時間10分鐘。考核對象憑身份證報到、集中(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分組抽取考核序號,統一集中封閉式待考。
(3) 考核設置最低分數控制線,即考核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簽訂就業協議書??己瞬缓细裾?,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如出現崗位計劃末位同分,進行加試,加試采取答辯形式,時間5分鐘。
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 赴其它高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工作程序同“溫州大學招聘會”。具體時間及計劃數等信息根據實際另行發布。
四、擬聘用、簽訂就業協議
各崗位根據考核成績按實際開考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聘對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優秀考生調劑
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幼兒園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經幼兒園和符合調劑條件的應聘對象雙向選擇,并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的,經甌海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可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正式聘用前需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接到舉報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協議,不再遞補。
考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告知事項
1. 整個招聘過程應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 資格復審對象名單等信息均通過“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發布,不另向個人發放,請密切關注。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0577-88534443
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4 綜合考評排名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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