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299人公告
來源:新吳區人民政府
2023-10-31 15:13:46
2023年下半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普通類)
為加強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衛生人才結構,進一步促進新吳區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2023年下半年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9名,其中普通編內工作人員79名,普通合同制編外工作人員2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3.此次招聘對象年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計算年齡的基準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下同);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具備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2023年下半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普通類)》(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5)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情況;
(6)新吳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
(7)近三年被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錄用但放棄錄取資格者;
(8)國家和江蘇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有關說明
1.工作年限計算: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聘書和社保繳費記錄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23年10月31日向前推算。
2.學歷問題:本公告所指學歷為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3.本次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
(1)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人員。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5.獲得國(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明。
三、報名辦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2:00
2.報名網址:http://www.jsksbm.com/gpsgni2v6l/login
3.資格審查時間: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5: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7: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8:00
4.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一致,應屆畢業生報考前,應確認本人《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專業與畢業證書上名稱一致。報名時所填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不一致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網絡報名時上傳報考者本人半年內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考時提供不實信息、資料,被取消考試或錄取聘用資格的,由本人承擔與此相關的責任。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是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3.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4.對于國(境)外專業和專業參考目錄內沒有列出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審核意見。
5.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及時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補報名的時間另行通知。
(三)準考證
考生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準考證打印時間,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
四、考試實施辦法
(一)筆試
1.考生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將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筆試地點及其他事項以準考證為準,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
3.考試內容以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為主,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4.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5.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分別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數的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同分跟進)。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布。若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未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資格復審未通過;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接收面試通知)后,不再遞補。
2.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按順序準備,復印件提前準備帶至資格復審處):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大專除外)原件及復印件,2002年以后獲得專科及以上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者證明,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5)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應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書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發表論文等內容;
(6)要求有專業資格、執業資格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024屆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如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承諾書(詳見附件2);
(7)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聘用證明和社保繳費記錄等明確佐證材料);
(8)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否則作棄考處理;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及時接收回復短信、郵件等信息,因通訊不暢導致未能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面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面試考生反饋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成績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四)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如筆試、面試均同分,則進行加試(面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
五、體檢
1.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編內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合同制編外人員體檢標準按照企業新入職員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定崗及考察
1.公告中招聘單位為“新吳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吳區康復醫院、碩放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江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吳區中醫醫院、新吳區老年病醫院、新吳區鴻山醫院、新吳區新安醫院)的崗位,實行“縣管鄉用”用人管理制度,根據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事業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單位,所有人員須服從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衛健局交流安排。
2.定崗后,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因考生放棄、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及錄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后,擬錄取人員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錄取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聘用資格。
2.擬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日期簽訂聘用合同或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人員聘期最低為三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則取消聘用資格,重新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兩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或相應技術職稱的,視為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3.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錄取資格的,在公示期結束后(或離職后)的3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資格。
4.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在辦理報到手續時必須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各類證書,不能提供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招聘考務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招考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hrss.wuxi.gov.cn/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wnd.gov.cn/index.shtml
十、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紀委監委:0510-12388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91582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無錫市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510-81890978(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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