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招聘專職輔導員10人公告
來源: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11-03 15:47:16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是我國首家公辦本科層次職業技術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羊山北路1號。為充實學校專職輔導員隊伍,優化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隊伍結構,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職輔導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敬業樂群,廉潔奉公,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五)年齡要求:應聘人員年齡須為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級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正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當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當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一致。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3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間0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5日18:00;
5.繳費時間: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6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在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iit.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筆試考試。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應聘人員須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填寫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寫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問題責任自負。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須由院級黨委(黨總支)出具證明;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級黨委(黨總支)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高校、企事業單位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和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3年11月17日9:00-12: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一)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入圍考生面試考核確認時放棄面試機會,取消其面試考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考核人員。
(二)面試之前,以短信、電話或郵件方式告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協議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公告、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證明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面貌、學生干部經歷、高校工作經歷的證明(須由所在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材料。
以上材料請考生提供復印件一份,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布。
(三)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素養、崗位意識、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體檢、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心理測試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因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公示結束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3.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5864017、85864908
聯系人:潘老師、黃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紀委辦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5864202
聯系人:章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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