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教育系統赴省外部分地區專項招聘教師391人公告
來源:武漢市教育局
2023-11-06 14:24:35
武漢市教育系統赴省外部分地區專項招聘教師公告
為吸引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投身武漢教育事業,進一步優化教師學緣結構,現組織部分中小學校面向省外部分地區高校招聘事業單位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北京、重慶、長春、長沙地區普通高等學校2024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其中北京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可放寬至2024屆本科學歷學位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崗位情況見本公告附件。各城市招聘崗位僅面向當地普通高等學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異地考生不得跨地區報名考試。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學校紀律;
4.身心健康,能勝任所報考崗位工作;
5.應聘人員應符合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應聘人員報名時原則上滿足下列關于教師資格的條件之一:①持有教師資格證;②持有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③2024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要求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高校的相應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應具有畢業高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考試期間因高校尚未組織考試考核的,應提供學校相關證明并承諾證書取得時間)。擬聘人員(含博士研究生)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應聘人員應在30周歲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見相關附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現役軍人、非2024屆的在讀學生、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已簽訂就業協議且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分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預報名
應聘人員填報《報名表》(見附件),連同“(二)現場資格審查”所列的《資格審查資料清單》的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壓縮文件名稱設為:報考單位名稱-報考崗位名稱-考生姓名-畢業高校名稱)發送到各區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定郵箱(見相關附件),郵件“主題”名與壓縮文件名稱一致。網上預報名截止時間為所在城市現場資格審查開始前一天的中午12:00(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預計11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見本網站后續公告。
網上預報名人員符合條件的,招聘單位將通知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請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報名表》(一式兩份)、2寸登記照(2張)及資格審查清單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
《資格審查資料清單》如下:
①學生證掃描件;
②加蓋學校有關部門公章的成績單,以及學校核發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掃描件;
③學信網在線學籍驗證報告掃描件;
④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以及符合教師函〔2022〕1號要求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高校的相應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學校有關證明)掃描件;
⑤高校三方就業協議(紙質版或網簽協議的打印稿);
⑥其他相關資料掃描件(例如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掃描件)。
以上掃描件應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關文本內容應清晰完整。
請報考人員注意:現場未提交審查資料、所提交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三)發放面試通知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將發放《面試通知書》。對招聘計劃與報名通過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保留崗位或相應調減招聘計劃。
五、考試
本次考試擬定于11月中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身份證,按通知書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棄權。
(一)內容與形式
采取無生試講形式,備課時間預計20分鐘,試講時間預計10分鐘,考官可針對試講內容現場追加提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思維表達、教育理念、職業認知、心理素質等教師職業應具有的基本素質能力及運用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原理組織課程實施、實現教學目標,以及運用教學語言、教學方法和教學資源等學科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
(二)考試程序
1.資格審查。審查學生攜帶的《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等資料。
2.抽簽。考生簽到,在候考室按要求進行抽簽,確定考試順序,并知悉工作人員提醒事項。
3.備考。考生按照簽位順序,經工作人員引導,依次進入指定備考室在規定時間內備考。
4.考試。備課時間結束后,考生在指定位置候考。待上一位考生結束離開考場后,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指定考場進行考試。
5.聽分。考生考試結束后到場外等候,聽取考試結果并在成績通知單上簽名后,按指定路線離場。
(三)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采取百分制,成績取考官評分的平均值。對崗位招聘計劃與參考人數未達到1:3的,考生應達到70分的成績合格線,方可按招聘計劃數安排體檢、考察環節。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的,原則上通過加試方式進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考試完成后當天,用人單位可與擬進入體檢、考察人員簽訂高校三方就業協議,并約定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事項。
體檢、考察按照武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體檢標準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工作原則上在武漢市集中進行。
七、公示
(一)考試成績在考點按規定公示,并在招聘單位所在區政務網站公布。
(二)經體檢、考察合格的,在招聘單位所在區政務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八、崗位認定登記及聘用
(一)聘用人員原則上與武漢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一并辦理入職手續并簽訂試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三)擬聘用人員應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資質,否則不予聘用。其中,已具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擬聘用人員,應在各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并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申請辦理入職手續。
(四)2024年8月10日后,已簽約人員無故未前往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在擬錄用公示后無故未前往用人單位報到的,招聘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將向考生所在學校及院系反饋有關情況。
九、其他事項
(一)友情提示:本次報考期間,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郵箱等暢通,方便招聘單位聯系。因考生所留手機號碼無人接聽、空號、通訊不暢等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相關通知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生須誠信報考。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關資料(原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完成考試后,招聘單位將與擬聘考生簽訂高校三方就業協議并約定體檢、考察有關事項。請相關考生提前準備高校三方就業協議。如考生未能按要求及時簽約,招聘單位將依次進行遞補或取消招聘計劃。
(四)應聘人員只能選取我市在當地招聘的1個崗位報名,對重復報名的,將取消相關崗位報名考試資格。省外考點考生已通過考試,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不可重復報名參加后期舉辦的武漢考點考試。
(五)對本次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相應處理。
(六)武漢考點公告將擇期在武漢市人事考試院和相關高校網站發布。
本公告由武漢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武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武漢市教育局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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