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洪湖市事業單位招聘38人公告
來源:洪湖市人民政府
2023-11-06 14:24:47
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高校畢業生留洪來洪就業創業,滿足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干部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為加快建設江漢平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洪湖市啟動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批統一公開招聘工作,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組織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除有政策依據的相關群體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崗位條件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和各類社會人才。
二、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包括2024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洪湖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第二批)單位聯系咨詢方式一覽表》(附件2)。
四、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等,通過荊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jzrsks.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 報名: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7:00。報考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11月11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12: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準考證: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9:00,已確認報名人員自行登錄荊州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詳見《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第二批)報考指南》(附件3,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3.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類別和內容
1.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類、衛生類二個類別分類設考,考試內容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4)。
2. 所有崗位的考生均須參加統一筆試中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3.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未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根據《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開考。對于開考比例為1:3的崗位,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之比不低于1:3開考;對于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有報名繳費人員即可開考。報名繳費結束后,對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通過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調整情況。對被取消的崗位已繳費考生全額退費。
(四)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11月下旬通過荊州市人事考試網發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同時發布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資格復審
(一)按考生所報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入圍人員。
對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為1:3的崗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經核準備案允許降低比例的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范圍。
對于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當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人數比例高于1∶3時,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范圍;當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人數比例小于或等于1∶3時,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可通過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號查詢資格復審入圍情況。
(二)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對于無人遞補,造成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經核準備案允許降低比例的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以上人員均須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說明服務期情況。
(四)報考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的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能證明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和工資發放證明等,其中社保繳納證明和工資發放證明必須提供一項。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七、面試
(一)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調整情況。
(二)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三)在面試開考前由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沒有達到既定入圍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控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達不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相應招聘崗位計劃核減或取消。
八、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涉及在面試環節開展專業測試的,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成績占比。
(二)計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得分)÷3;考生面試得分即為面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排名規則。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總成績依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
九、體檢、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3.應聘人員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應聘人員,應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檢,體檢合格的再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十、公示及備案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由市人社局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歸口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十一、聘用
(一)經市人社局審核批準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二、其他
(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做好公開招聘各環節工作,確保公開招聘穩妥有序;市紀委監委派駐相關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公開招聘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考生在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棄權的,應由本人出具書面聲明,通過掃描或拍照、傳真、郵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單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內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避免招聘單位無法聯系。確系無法聯系的,由招聘單位據實記錄,視同考生自動棄權。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1: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統一公開招聘(第二批)崗位表10.25.xlsx
附件2:洪湖市事業單位2023年統一公開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方式一覽表.xlsx
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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