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衢州江山市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7人公告
來源: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23-11-15 10:16:46
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化我市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再次組織開展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23年江山市共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2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具體職位詳見《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選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筆試面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參加選調公務員的必須具有江山市公務員身份;參加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必須具有江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非參公事業單位選調崗位面向江山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選調條件詳見附件2。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新錄用、聘用未滿2年的;
6.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不含鄉鎮<街道>);
7.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8.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的;
9.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資格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92年11月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2.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相關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3、需攜帶的材料:報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載填寫,經現編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1張。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職位。
4、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相應核減(核銷)選調崗位計劃數。核減(核銷)崗位計劃數將向社會公告。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選調職位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
(五)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考察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選調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把政治素質考察放在首位,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辦理相關手續
考察結束后,按1:1比例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江山市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之后,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調考試無關。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六)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須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附件2。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選調咨詢電話:0570-4024720。
附件2:《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匯總.
附件3: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4:2023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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