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寧波市鎮海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人公告(第二批 )
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2024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第二批 )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報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鎮海區教育局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第二批職業教育崗位)1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簡介
本次招聘學校為寧波市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又名寧波港口工業學校,是集職業教育、開放教育、自學考試中心和社區學院于一體的“四中心”學校。學校地處鎮海區莊市街道,占地207畝。學校先后獲得了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省一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省模范集體、省首批改革發展示范校、省現代化學校等多項榮譽稱號。學校確立了“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特色立校,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以“讓每一個生命幸福成長”為育人目標,不斷深化“三教改革”,加大專業建設,提升產教融合水平,是一所專業門類齊全、教育質量優良、辦學特色鮮明,有一定知名度的現代港口工業學校。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崗位與人數
類型 |
崗位 |
人數 |
職高文化課 |
職高數學 |
3 |
職高思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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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專業課 |
職高化工 |
2 |
職高計算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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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機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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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機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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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美術 |
1 |
四、招聘對象
在符合報考資格與專業等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報考:
1.職高文化課的招聘對象為浙江省戶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戶籍所在地為準)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本科為師范類畢業的2024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其中,全國重點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的專業不受師范類限制。
2.職高專業課的招聘對象為浙江省戶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戶籍所在地為準)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
3.浙江省戶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戶籍所在地為準)的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普通高校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可視同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有主干課程與專業要求相符)。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
4.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畢業生)可視同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上述對象相關條件的允許報考。
五、資格條件
應聘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且無違法記錄、無違紀處分。
2.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
3.1993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部屬師范大學(6所)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36所)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普通高校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生源。
5.具備同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與對口的專業(見附件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考生應以本科所學專業報考。
6.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2024屆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截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2024屆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時間截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網上資格初審
1.網報時間:2023年11月27日9:00—11月30日15:00。
此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2024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第二批·職業教育崗位)”,查詢招聘公告并進行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并及時保存(及時上傳照片),逾期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應是有效期限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通過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2.網上初審結果查詢:2023年12月5日 9:00—15:00。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初審問題請在查詢期間聯系相關單位(聯系電話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12月6日9:00—12月7日20:30。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登錄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準考證請妥善保管至招聘結束。
(二)資格審核與面談
時間:暫定2023年12月8日(具體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地點:寧波市鎮海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寧波市鎮海區莊市街道陳倪路75號)。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與面談。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本人到場并出示準考證,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紙質材料,包括報名表(附件2)、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應提供所學主干課程相關證明、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進入后面的程序。面談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養。
進入資格復審與面談的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資格復審與面談通過的考生當場領取《初試通知書》。
(三)考試
考試含初試、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三個環節。
1.初試
通過資格復審與面談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參加初試。初試形式為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教學理念、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心理素質和舉止儀表等。初試采用百分制,60分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準時參加初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再進入后面的程序。
初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準時參加初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再進入后面的程序。
2.筆試
參加對象: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1:6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全部入圍,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筆試形式為閉卷,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綜合知識、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及學科專業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劃定。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準時參加筆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3.專業能力測試
參加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合成成績(初試成績×20%+筆試成績×40%=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1:3的比例確定入圍專業能力測試人員,比例內合成成績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全部入圍,不足的按實際人數。
專業能力測試形式為試講(含專業類技能展示),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學科專業能力、教育教學能力及專業綜合技能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專業能力測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專業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準時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預簽約
根據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20%+筆試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預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為預簽約對象;若每項成績均相同,則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當場與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承諾書》(由鎮海區教育局統一提供)。除協議書或承諾書約定的條款外,如預簽約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五)體檢
預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錄用考察相關文件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gov.cn/)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一般于2024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且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辦理事業錄用手續。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國家、省、市出臺有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七、招聘對象相關說明
(一)全國重點高校畢業生指:建設“世界一流大學”與建設“世界一流學科”的所在大學畢業生。
(二)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國(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能報考。
(三)現為事業編制人員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請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八、其他事項
(一)如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二)資格核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資格核查,并對檔案進行審核,如發現報考資格、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根據相關政策,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請15萬元人才安家補助,在此基礎上,自引進之月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給予購房總額2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招聘錄用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畢業10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六)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外不收取任何費用,整個招聘過程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組織培訓班。任何兜售相關資料、信息的行為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七)相關信息以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gov.cn/)發布為準,網站導航: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政府機構→區教育局→法定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公選公招。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6680807、13336889287(即值班電話)。
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以上電話請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撥打。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