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公安廳招聘輔警招聘15人公告
來源:寧夏人事考試中心
2023-11-17 14:51:05
自治區公安廳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補充招聘公告
自治區公安廳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已基本完成,因部分崗位出現空缺,對空缺崗位進行補充招聘。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名。具體崗位詳見《自治區公安廳2023年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二、補充招聘范圍和條件
1.本次補充招聘面向已參加自治區公安廳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且成績高于最低合格分數線但未被聘用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補充招聘。
2.參加自治區公安廳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政治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不再具有此次補充招聘報名資格。
3.符合補充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需攜帶相關資料,到招聘單位指定的地點按要求填寫報名表(附件2)并參加資格復審。
三、補充招聘程序和時間
本次補充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復審、政審、體檢、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復審
1.報名及資格復審。本次招聘通過現場報名,應聘者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4)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個人征信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見《崗位一覽表》。
(二)政治考察和體檢。輔警招聘的政治考察參照人民警察相關規定執行。對報名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組織填寫《寧夏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治考察表》(附件3),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考察結束后報招聘單位,同時開具本人及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對補充招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政治考察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凡在資格復審和政治考察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和證明的,視為不合格。資格復審和政治考察合格者進入體檢環節,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工作需要,上述環節如產生崗位空缺,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三)公示及聘用。資格復審和政治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應聘銀川海關緝私局輔警的具體用人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公安廳研究決定。
(二)對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存在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等主觀惡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報考者應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三)本公告由自治區公安廳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
自治區公安廳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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