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河池市南丹縣自主招聘教師_醫護人員106人公告
來源:河池人才網
2023-11-20 10:50:59
南丹縣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醫護人員公告
為滿足南丹縣教育、衛生工作需要,根據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印發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6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18〕28號)精神,我縣決定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6人,其中教師74人、醫護人員32人。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7日期間出生的人員,崗位條件為40歲以下的即1982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7日之間出生的人員);
7.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下同)的畢業生,須在2023年11月17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書。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書,所有招聘對象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8.具有履行聘用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具體崗位的相關資格條件以《南丹縣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1)、《南丹縣2024年醫療機構自主招聘醫護人員計劃表》(附件2)為準。
本次招聘崗位涉及到的專業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附件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現役軍人;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4.已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含試用期內的人員),南丹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負責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二、招聘方式步驟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網及各相關高校招生就業網站發布,通過高校雙選會、專場招聘會等形式招聘,采取直接面試、體檢、考察的辦法進行。
(一)招聘方式
1.結合本縣計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派出招聘工作組參加自治區高校、人社、教育、衛生部門組織的高校畢業生招聘會、雙選會或政府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組織的人才招聘會,亦可根據本縣實際情況,組織招聘單位到全國部分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
2.針對參加招聘會(雙選會)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職位,視招聘情況可在本縣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招聘方式依照參加招聘會、雙選會形式進行。
(二)招聘時間
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各場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河池人才網上公布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布。
(三)招聘步驟
1.組織報名。
招聘工作組到雙選會或專場招聘會現場設點,接受應聘人員報名,報名時間、地點詳見各場次雙選會或專場招聘會信息。
報名材料包括:
(1)《南丹縣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醫護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4)(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及職(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核驗后退回)及復印件;
(3)個人簡歷包括學習實踐經歷等信息。
2.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篩選。考生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如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附件5)。
報名時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考生填寫虛假信息,在任何環節被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原則上從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按1:3比例篩選確定面試人選;對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可視實際情況增加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1:3的直接進入面試。
教育類面試方式為說課+專業技能測試或試講+專業技能測試,每人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醫療衛生類面試方式為實操技術問答,每人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臨時選定,以現場通知為準。每個面試考場的考官人數為3—5人,由本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選派。
4.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由現場招聘工作組確定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如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資格的,從放棄體檢資格考生面試當天同考場同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不得從其他場次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
5.體檢和考核工作。
(1)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在國家、自治區制定出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門的體檢標準及相關規定之前,本次招聘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等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具體時間地點以實際通知為準。考生不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考生對體檢初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論被告知后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體檢實施機關聯系到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在7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屬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只能在當日、當場申請復檢。經復檢,體檢最終結論仍不合格的,從體檢不合格者面試當天同考場同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不得從其他場次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
(2)考核。經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考核中發現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或出現考核結論定性為不合格的,從考核不合格考生面試當天同考場同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不得從其他場次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
6.公示、審批和聘用。
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的體檢、考核結果,按1:1的比例向縣人社部門報送擬聘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定,并在河池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一經在網上公示,招聘崗位如有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者出現被舉報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招聘單位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聘用機會,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報考人員應當誠信報考,對在已公示聘用后無正當理由隨意放棄聘用的,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依照規定進行誠信記錄。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基層工作經歷等的時間計算,均以2023年11月1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丹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招聘工作聯系電話:
南丹縣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7216079
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78—7213685。
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丹縣教育局
南丹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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