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招聘人民警察45人公告
來源:同濟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2023-11-20 17:22:04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24年度公開招聘人民警察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管黨治警決策部署和深化人民警察招聘培養機制改革要求,著力打造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高素質專業化過硬公安隊伍,根據《人民警察法》、《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工作需要,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啟動2024年度公開招聘人民警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置13個專業技術崗位、擬招聘45人,均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具體職位信息及資格條件詳見《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24年度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有關崗位專業條件參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二、招聘對象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024屆應屆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
2.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普通高等院校、重點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較高專業水平的在職在編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人民公安事業。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畢業學校所屬主管部門應為省部級(含)以上政府、機關。
職位要求專業條件為最高學歷對應專業,報考者須以主修專業報考,不接受以第二專業或輔修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取得或即將取得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中專業名稱必須一致,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也應當一致。
3.應屆碩士研究生應在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博士研究生應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職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4.聘用到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當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考聘用有關政策規定的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職位要求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除2024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月1日。
(二)報考人員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
2.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
4.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5.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存在“三齡二歷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等問題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3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6日17:00期間為統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登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www.gjzhaopin.cn)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申請未審查或審查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審查未通過的,可根據條件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二)資格審查
2023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7日17:00期間為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單位將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請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4日期間登錄平臺進行報名確認,并于12月4日至12月8日打印準考證(須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方可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準考證須保留至專業測試結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五、考試測評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能力測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合成。人民警察職位在專業能力測試前組織體能測評和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采取線下閉卷考試形式進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1.筆試時間:2023年12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北京朝陽區育慧里5號(北四環,北京聯合大學旁)。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可于2024年1月中旬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同時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官網(www.trimps.ac.cn)發布。
(二)資格復審
專業能力測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考試信息表(從平臺下載打印)、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應具有人員調動管理權限)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及我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資格。
(三)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按照職位規定的形式進行。根據各職位規定的專業能力測試人員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名單。放棄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專業能力測試。專業測試比例低于3:1且考生專業測試成績未達70分的,不能入圍后續環節。
(四)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入圍專業能力測試人員,須在專業能力測試前進行體能測評和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僅限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崗位免于體能測評,其他崗位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嚴格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項目參考附件表中崗位說明具體內容。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不計分,測評結果作為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的重要參考。
六、體檢考察
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考察對象與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體檢考察人選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應當達到專業能力測試公告中確定的專業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可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
(一)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嚴格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擬聘用職位要求,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等政治要求,對考察對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社會背景等進行延伸考察。
體檢及政治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綜合資格條件、綜合成績、體檢、政治考察等情況,按規定擇優確定并組織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報有關部門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監督工作
監督電話021-64336810轉1635。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家庭成員有違法犯罪等可能影響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職情形的,謹慎報考。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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