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文理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11-21 12:05:38
湖北文理學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我單位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湖北文理學院坐落在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陽市,為省屬本科院校,屬于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湖北文理學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滿即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投遞應聘簡歷郵件至hbwlxyrc@hbuas.edu.cn。
(二)資格審查
1.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年齡起算時間為1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即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除學歷學位外)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應聘者需提交一份個人近期簡歷,內容包含:個人基本情況、本碩博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個人榮譽等信息。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則視其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3.資格審查有關要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聘用人員上崗后若發現其個人檔案材料不實的,學院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試考核
(一)面試
崗位等級為專業技術七級和專業技術十級專任教師崗位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程》執行。
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當場評分。學院設置面試成績8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成績低于8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如入圍人員因個人原因未參加面試則成績計0分。
專任教師崗位采取面試、課堂試講法、面談、考察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圍繞思想政治素質、人才培養能力、科學研究能力、教育教學能力、社會學術聲譽和團隊協作精神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二)總成績計算
專任教師崗位按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10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由學院視情況增加一輪試講考核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名單。
六、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一)學院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計劃數1:1確定進入體檢、心理測試環節人員名單。
(二)心理測試由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體檢由學院指定三甲醫院(湖北文理學院附屬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心理測試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如體檢不合格者對本人體檢有疑問,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學院將指定復檢醫院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心理測試免費。
(三)體檢、心理測試合格的,由學院用人單位分黨委或黨總支負責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四)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心理測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由學院根據工作需要,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備案
(一)體檢、心理測試及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湖北文理學院網站(http://rsc.hbuas.edu.cn/)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湖北文理學院調查核實。
(三)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向省人社廳申請聘用備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申請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申請備案。
八、聘用
(一)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通知新聘人員報到,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網站和湖北文理學院網站(http://rsc.hbuas.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湖北文理學院網站(http://rsc.hbuas.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情況、相關通知、錄取情況、結果公示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710-3591360(人事處·人才辦)
監督舉報電話:0710-3590724(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湖北文理學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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