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盤錦市委黨校招聘教師4人公告
來源: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11-24 16:36:21
中共盤錦市委黨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盤人社發〔2013〕17號)等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需要,擬公開招聘教師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18周歲、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
(四)熱愛黨校事業,能勝任教學、科研及相關工作,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中共黨員;
(六)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有違法違紀行為尚未查清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規定的應當回避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panjin.gov.cn/)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5日0時至12月9日24時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當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提供材料
應聘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報名郵箱pjdxjszp@163.com(發送至其他郵箱無效,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姓名):
(1)《中共盤錦市委黨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簡稱《報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正反面;
(3)本科階段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
(4)2024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因暫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證明和成績單證明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海外院校畢業生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情況說明。
注:以上材料要求原件清晰掃描并按照順序標注好,每頁只能顯示一個材料(例如:1.報名表;2.身份證正反面;3.本科學歷證;4.本科學位證……),最后形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資格審查
我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應聘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和試講(需準備課件)的方式。結構化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試講注重考察從事黨校教學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
報考同一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公布面試分數,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3:1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若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等于2: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進入試講人數)。同一崗位考生試講結束后,現場公布試講成績及總成績,并由應聘者簽字確認。
結構化面試、試講成績的權重比例分別占40%和60%。考生總成績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并列者,根據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試講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取。考試成績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公布。具體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錄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中共盤錦市委黨校2023年公開招聘面試(試講)相關事宜通知》。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到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質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具體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及復檢費用均自理。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考察
我校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崗位招聘,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完備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取消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或反映情況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情況影響聘用的,經查確有實據,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者須與中共盤錦市委黨校簽訂聘用合同和就業協議,最低服務期為5年,5年內不得以事業單位身份聘用到其他單位。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各個環節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應聘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應聘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應聘者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規定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本次招聘人員計劃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5.招聘公告由中共盤錦市委黨校負責解釋。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27-2663902
紀律監督電話:0427-2823253
具 體 時 間: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至4:00
附件:
中共盤錦市委黨校
2023年11月2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