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包頭師范學院引進緊缺專業人才6人公告
來源:包頭師范學院
2023-11-28 10:44:56
包頭師范學院2024年引進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校戰略,建設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隊伍,進一步優化我校師資隊伍結構,根據包頭市等有關政策規定,我校決定面向國內外引進一批優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計劃
本次引進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計劃數為6個。具體崗位需求計劃及應聘條件見附件。
二、引進資格條件
(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學歷要求
(1)取得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號)的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人員;
(2)取得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碩士及以上(本科學歷須為國內“雙一流”全日制本科或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學士);
(3)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
8.應聘人員須取得《崗位表》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及以上的學歷、學位,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所學專業與公布的《崗位表》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以我校相關專家組認定為準);
9.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國(境)外學歷、學位、《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留學人員);
2.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以及民辦高校畢業生;
3.包頭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實施步驟
人才引進按發布公告、報名審查、面試測評、體檢考察、研究公示、聘用手續辦理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信息發布
人才引進公告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
https://rsglxt.bttc.edu.cn:88/zp.html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7:00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6日12:00
3.每位應聘人員須實名注冊報名賬號,且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報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本科、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時間、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核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在招聘期間必須暢通,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6.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人才引進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7.網上報名上傳資料清單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證件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本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2)本科、碩士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jpg格式,大小為3M以下,2024年應屆碩士畢業生需上傳碩士期間學生證掃描件、加蓋學校有關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3)本科、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申請網址: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 (www.chsi.com.cn));
(4)《包頭師范學院2024年引進緊缺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掃描件。(掃描件應為jpg格式,相關文本內容應清晰完整。)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工作。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具體安排及要求提前7天在學校官網發布。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上傳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應聘人員是非包頭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在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同意報考和試用期已滿、最低服務期限已滿的材料;其他已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凡不能夠提供的者,取消面試資格。
4.按照人才引進崗位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測評人選。未達到面試測評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比例。
5.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請考生關注包頭師范學院官網發布的通知。
(五)面試
1.面試測評采用結構化面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師德師風、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民族理論民族政策等相關內容。根據現場指定試講內容,應聘人員有半小時備課時間,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在30分鐘內完成。
2.面試測評成績由結構化面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兩部分組成,滿分100分,其中結構化面試成績20分,試講成績8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體檢對象。現場評分、現場亮分,應聘人員現場簽字確認本人考試成績。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將通過包頭師范學院官網發布。
4.面試全程進行錄像,影像資料保存一年。
5.面試結束后,對應聘人員的各類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以及面試過程音像資料等原始資料整理建檔(長期保存)。
6.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在包頭師范學院官網公布。
7.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測評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面試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應聘人員面試測評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試講成績高低排序,試講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包頭師范學院官網公布。
(六)體檢考察
1.體檢在學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按規定需要復檢的,組織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4.考察由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完成。主要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師德師風、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一般采取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及是否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工作結束后,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考察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5.思想政治、師德師風等方面表現不合格的,采取“一票否決”制。
6.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7.因考察中途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報考崗位面試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測評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包頭師范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引進工作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公示期滿無異議,經學校黨委會審定后,辦理人事聘用手續。
5.人才引進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從聘用之日起計算,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等招考。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擬聘用的碩士研究生入職5年內必須考取博士研究生,未考取者學校將不再續聘。
7.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8.擬聘或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應聘崗位所需其他相關證書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列編招聘)或在公務員考試中被新錄用的或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四、紀律要求
如面試考官與參加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才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包頭師范學院官網及時發布,請予關注,凡未按要求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考核環節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全程設置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472-6193032
監督電話:0472-6193026
請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撥打相關電話。
附件:包頭師范學院2024年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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