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招聘公告
來源: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
2023-12-01 12:17:34
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保障我區科技治超項目配套卸載點正常運行,強化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根據《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州市長樂區公路科技治超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長政辦〔2022〕111號)文件要求和區政府會議紀要精神,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編外人員。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基層工作(崗位24小時輪班工作制)、服從單位對工作崗位的安排。
(四)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五)本次招聘面向福州市戶籍和福州市生源。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及具體要求詳見:《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情況表》;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23年12月4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長樂區會堂路160號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咨詢電話:0591-28823009。
報名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下午17:30,超過報名時間不再接受報名。
(四)報名材料:
1.《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在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或到報名現場領取);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張。
報名者對所填內容及提供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對報名者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將被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按照面試成績與招聘崗位人數1:1人數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人員體檢工作,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醫院由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指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對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產生的空缺,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由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與原單位存在糾紛或其他問題,由擬聘用人員自行負責。
七、報酬待遇
本次招聘對象為編外人員,不予正式入編。試用期工資按每月1990元(包干,含五險及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發放,正式聘用后單個人員按照每月3200元(包干,含五險及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發放。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區交通運輸局紀檢聯絡室:0591-28995966。
九、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要及時了解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信息而影響錄用的,責任自負。
(二)面試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面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福州市長樂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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