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遵義市新蒲新區招聘輔警簡章
來源:遵義市新蒲新區
2023-12-01 13:36:56
新蒲新區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強化新蒲新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提升公安機關整體戰斗力,經新蒲新區管委會批準,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合同制警員)。為確保招聘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進,根據《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等文件規定,制定簡章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發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能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的“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計劃及人數
此次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共9名,招聘計劃及崗位詳見《新蒲新區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須服從崗位調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是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三、招聘條件和加分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為人誠實、品行端正,熱愛警務輔助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報考年齡要求:崗位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2005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5.學歷要求: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7.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不符合招聘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條件
具備下列加分條件的,可以獲得加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同一事項多次獲得表彰獎勵的不能重復加分,以最高級別獎勵計入加分;加分在筆試后計入考試得分總成績中。
1.退役軍人(含消防救援隊員)加1分;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的一次加2分;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3分;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2.獲得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加2分。
3.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加3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報考時將加分事項佐證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報名網站中。經復核無異議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證材料未按要求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的,一律視為無加分項不予加分;若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準考證打印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7日9:00至2023年12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進行報名。在仔細閱讀本簡章后,按報名步驟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在網上報名系統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個人報名相關信息。
(2)報名時,考生按照要求在網上如實填寫《新蒲新區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上傳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照片標準參照第二代身份證照片標準及技術規范要求)及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加分印證資料掃描上傳至報名網站;
(3)報考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4)報考人員在招聘任一環節有違規違紀問題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新蒲新區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
(5)本簡章內時間界限界定均以2023年12月12日為截止日期;年齡認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依據。
(二)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3日17:00,審核人員對已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核人員根據其填寫的個人信息,在提交報名申請后24小時內對照本《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審核人員應一次性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重新上傳照片。在網上資格初審環節中,因報考人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填報的信息與所需條件要求不符合而通過資格初審合格進入下一環節的,查實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可在網上資格初審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網上初審結束后,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網上報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考生應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3份《新蒲新區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留存,供現場資格復審、加分審查確認等環節使用。
(三)網上繳費。網上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每人需繳納報名費100元,于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3日18:00在網址(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即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放棄報考。報名成功者主動放棄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參加后續任一招聘環節的,取消報考資格,報名費不予退還。
(四)調減或取消。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并成功繳費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需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情況將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若崗位招聘計劃取消,退還報名費。
(五)準考證打印。通過資格初審并成功繳費的人員,應在2023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06),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仔細核對,打印準考證而不是報名表)。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此準考證將作為本次招聘各環節考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建議打印多份備用),準考證遺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五、考試、資格審查時間及內容
(一)總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體能考試結束后,按以下公式計算總成績。體能考試、筆試、面試、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加分+面試×30%+體能×30%。
考生總成績及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若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雙證缺一不可。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考試現場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筆試時間: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2.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政治理論、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內容,總分100分)。
4.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審查內容包括身高測量和資料審核。身高測量由現場醫務人員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員監督;身高測量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后續資料審核環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考生須關注相關信息,查看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導致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1.資格復審對象。按筆試成績占比折算后與加分之和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比例人數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考生出現筆試(含加分)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則同時確定為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
(1)報名系統打印的《新蒲新區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臨時身份證);
(3)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2023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證明,并書面承諾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原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在線認證報告一份;
(5)加分人員須提供加分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照程序進入下一環節。
(2)工作人員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身高在資格復審現場經醫務人員測量后,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不合格的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予退費。
(4)資格復審結束后,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崗位,該崗位取消。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內若有異議,需以書面形式向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反映。
(四)面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雙證缺一不可。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面試現場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而導致無法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1.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通過“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2.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能力分析、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內容。
4.面試要求
考生須憑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進入面試候考室。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入面試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未參加面試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不到3: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需達到該考場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0%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考試成績,通過“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四)體能考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雙證缺一不可。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體能考試現場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而導致無法參加體能考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1.體能考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通過“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2.體能考試對象:取得面試有效成績且符合進入體能考試的考生。
3.體能考試方式:現場實測。
4.體能考試內容:4×10m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評分標準見附件4。
5.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評定成績。
6.體能考試計分方式:體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7.體能考試成績,現場書面告知考生。
8.參加體能考試全體人員需自行購買運動意外傷害保險一份(購買方式在體能考試通知中明確)。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
全部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出現報考者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含加分)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含加分)測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體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事項
1.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隨機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統一組織體檢,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報考者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3.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和貴州省有關規定執行。
4.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經同意后可到指定醫院復檢。復檢結果由復檢監督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復檢監督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征信情況、報考條件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進行考察,據實撰寫考察報告,并將考察結果告知被考察對象。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資格條件的,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擬聘用資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考察的考生,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一次。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含加分)成績高者作為遞補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遞補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取體能測試成績高者作為遞補對象;若體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者為遞補對象。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期間經查實有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將擬聘用人員報有關部門審核后,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相關事項,并報區委組織人事部和區財政局備案。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同時,新招聘合同制警員需進行為期30天的崗前集中培訓,無故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或無故不參加崗前培訓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二)超過規定時間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經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予以正式聘用。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服從崗位調整和工作安排的人員予以解除聘用關系。
十、管理及待遇
根據《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文件規定實施管理。
被正式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按照《遵義市市直機關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方案》,并參照新蒲新區公安機關現有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繳納五險一金,統一納入新蒲新區財政預算保障。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在筆試、面試、體能考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中,報考人員有異議或有舉報的,均應當場向工作人員提出,對事后提出異議或舉報的,不予受理。
(三)各招聘環節的通知事項以及考試成績均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因未及時閱讀在“新蒲公安”“新蒲交警”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導致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招聘工作由新蒲新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五)本招聘簡章由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新蒲新區2023年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其他
報考人員參加體能考試、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均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電話應24小時保持暢通,如因考生通訊不暢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
0851-28657338 遵義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0851-28628997 報名系統維護辦公室
監督電話:
0851-27695034 新蒲新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
0851-28659141 遵義市新蒲新區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