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臨高縣招聘中學教師58人公告
來源:海南省臨高縣人民政府
2023-12-04 11:05:12
臨高縣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公告(一)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緩解部分學科教師緊缺的問題,吸引更多優秀教育人才投身我縣教育事業,根據《海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繼續實施并擴大范圍試點海南省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瓊教師﹝2021﹞47號)、《中共臨高縣委辦公室 臨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高縣貫徹落實深化基層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和〈臨高縣激勵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二十四條措施〉〈臨高縣激勵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二十四條措施〉的通知》(臨辦發﹝2023﹞19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按需設崗、擇優錄用、合同管理”用人原則;
(三)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崗位
(一)臨高縣城區學校(臨城鎮主城區學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考核招聘高中教師”崗位6個,共計14名。
(二)臨高縣各鄉鎮學校(不含臨城鎮主城區學校)
面向海南省公開招聘“普通中學教師”崗位15個,共計44名;;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6個,共計6人。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理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或處理期限未滿的;
(5)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現役軍人等;
(8)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齡、教齡、職務、榮譽稱號、表彰獎勵、業績成果等招聘條件所要求的材料以報名之日起計算。
(二)具體資格條件
1.考核招聘高中教師普通高中教師崗位(服務于城區學校)
(1)年齡18至35周歲(即1987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證書;
(3)具有與崗位學科相對應科目的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不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4)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考崗位相符,研究生專業不符的,可依據本科所學專業報考。(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專業目錄參考附件3和附件4)。
2.普通中學教師崗位(服務于鄉鎮學校)
(1)海南省戶籍;
(2)年齡18至35周歲(即1987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學位證書;
(4)具有與崗位要求相對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5)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考崗位相符,本科階段專業不符的,可依據碩士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報考(崗位要求詳見附件2,專業目錄參考附件3和附件4);
3.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服務于鄉鎮學校)
(1)全國在職教師(不含招聘引進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學科及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3)語文學科要具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要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4)從事應聘學段、學科教學工作10年(含)以上,且現仍從事該學段、學科教育教學工作。
(5)年齡與職稱要求:男性50周歲(含)以下(即1972年12月6日以后)、女性45周歲(含)以下(即1977年12月6日以后),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男性不滿45周歲(即1977年12月6日以后),女性不滿40周歲(即1972年12月6日以后),可放寬至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同等條件下,榮獲特級教師榮譽稱號者優先。
(6)業績要求:近10年曾被縣級及以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相當榮譽,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被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或擔任地市級及以上規范化學校、一級學校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備課組長。近5年教育教學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堂教學競賽、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獎勵)。
報考以上三類教師崗位的在編在崗教師(含海南省特崗教師)須經所在單位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否則一經發現自動取消應聘資格。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兩種方式。
1.服務于臨高縣鄉鎮的“普通中學教師崗位”采取考試方式進行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1:3。
2.服務于臨高縣鄉鎮的“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和服務于臨高縣城區“考核招聘高中教師普通高中教師崗位” 采取考核方式進行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二)招聘程序
1.公告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動態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http://lingao.hainan.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2.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6日09:00至12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65。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用。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對象、條件和招聘崗位等情況,按公告要求報名,逾期不受理。
(3)報名提供的材料:
考核招聘高中教師普通高中教師崗位/普通中學教師崗位:報名表(附件5和附件6)、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圖片)、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本省在編在崗(含海南省特崗)教師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報名表(附件7)、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圖片)、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職稱證書、任職職務、榮譽稱號、表彰獎勵、業績成果等競聘崗位條件所涉及的材料證書或證明(加蓋公章),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考核表或確定相應考核結果文件,在編在崗教師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3.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不合格則不能進入筆試和業績評審環節。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則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在系統關閉前及時修改信息重新提交。2023年12月12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2023年12月12日17時準時關閉。報名人員須確保所留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以便短信或電話通知有關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含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筆試/業績材料評審
(1)普通中學教師崗位: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和新時代中小學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公共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情況和崗位報考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2)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業績材料評審著重考察審核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評審專家組依據應聘者提交的業績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滿分為100分。(業績材料須核驗原件,經審查屬實后復印件留檔,原件退回)
筆試成績和業績材料評審結果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5.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以資格復審公告發布為準。報考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申請材料;報考人員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屬實而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業績材料評審成績或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結果和入圍面試環節的人員將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6.面試
(1)普通中學教師崗位和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根據同一崗位(同一學段同一學科)考生合格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普通中學教師崗位入圍面試比例不足的,按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進入面試,。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根據同一崗位(同一學段同一學科)考生的業績材料評審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農村省級骨干教師普通中學教師崗位入圍面試比例不足的,按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己苏衅父咧薪處熎胀ǜ咧薪處煃徫徊辉O開考比例,直接面試,若成績相同,現場加試一場確定人選進入體檢環節。
(2)面試采用試講、現場陳述、答辯、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功底、語言表達能力、解讀教材能力、課堂組織教學能力等教學實踐能力和適應崗位的能力。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入圍體檢環節。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本次招聘的所有成績統分保留兩位小數。
普通中學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綜合成績=業績材料評審得分×40%+面試成績×60%。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7.體檢
面試結束,根據應聘者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人選進入體檢環節。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普通中學教師崗位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進入體檢,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崗位按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業績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因自行放棄體檢資格等原因而產生空缺的學科,從所缺學科面試合格成績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在收到體檢結果后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體檢資格,可從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競聘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通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8.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考察對象。應聘農村優秀教育人才崗位的考察對象重點考察個人檔案,考察對象在考察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9.選崗
考察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選崗環節。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選崗工作。應聘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崗位。應聘普通中學教師崗位人員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縣教育局與應聘人員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見。
在選崗過程中,因應聘人員個人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相應核減。選崗結果和擬聘用名單公示統一在臨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示期為7天。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聘用問題的,報縣政府審批后,按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人員一經聘用,享受臨高縣在編教師待遇,身份為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檔次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為6年。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普通教師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農村省級骨干教師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服務期不滿6年(含試用期一年)不予辦理調動手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辭職、離職和解聘等)的,須按每服務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計人民幣壹萬元繳納違約金。
(二)人事關系
擬聘用人員屬于縣外在編在職人員的,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屬于民辦學校任職任教人員的,符合相關規定可以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為縣內在編在職人員,可選擇保留人事關系在原單位,但年度考核工作由聘用的新學校進行,且考核等次不能作為原單位發放年終獎勵性績效的依據,選擇保留人事關系不動且原單位為縣城主城區學校的人員,不能享受農村地區教師的工作補貼。
(三)待遇保障
農村省級骨干教師在聘期內享受《中共臨高縣委辦公室臨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高縣貫徹落實深化基層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和〈臨高縣激勵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二十四條措施〉〈臨高縣激勵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二十四條措施〉的通知》(臨辦發﹝2023﹞19號)等文件規定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4000元人民幣/月。聘期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按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聘期滿未能續聘的,納入普通教師崗位管理,不再享受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補貼。
(四)住房、家屬就業和子女就學
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要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當地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關政策辦理。
六、紀律要求
(一)誠信報考制度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報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在招聘程序的任何階段(含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各項紀律規定。應聘人員須國家及海南省省相關規定自行回避,如有發現并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關要求
(一)為了確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開透明,相關信息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二)本工作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紀律監督電話:28262663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98-66502026、66755323。(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臨高縣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第五批)公開競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6. 臨高縣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第五批)普通中學教師報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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