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班戈縣招聘2名專職應急物資管理人員公告
來源:西藏自治區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網
2023-12-04 17:10:15
班戈縣關于公開招聘2名專職應急物資管理人員的公告
為切實提升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推進物資儲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體系。按照“定額儲備、實物定點儲存、協議定點儲備、專項管理、無償使用、保障急需”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應急工作機制,嚴格管理,確保儲備物資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應急物資管理人員。
一、招錄原則和招聘方式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三)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由縣發展改革委、縣人社局、縣應急管理局聯合進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同等條件下班戈縣籍人員優先考慮;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對分裂、維護民族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3.有意愿服務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事業,對應聘崗位要有清晰的認知,最好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能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若具有相關實習或者工作經驗的,可優先考慮。
6.應聘人員學歷為大專以上,因招聘崗位的特殊性、原則上優先考慮男性。
7.同等條件下,在市、縣兩級“鄉村振興、那曲奮進”活動中取得名次的人員優先考慮錄用;
8.年齡需在20周歲至40周歲(2003年01月至1983年12月內出生);
9.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甘于奉獻;
10.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救災物資儲備庫管理員工作需要;
11.熟練運用電腦基本辦公軟件,手機APP、善于表達、思路清晰、溝通協調能力強。
(二)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體檢不合格者;
6.違反過職業道德規范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如隱瞞以上情況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繳所得補貼。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人員崗位為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管理人員,人數2名。
四、招聘對象范圍
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優先考慮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五、崗位職責
一是負責儲備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的管理工作,接受本級和上級業務主管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并嚴格執行儲備物資入庫、調運等有關管理規定,及時報送儲備物資庫存、調撥等情況。二是要嚴格倉庫管理,應急救災儲備物資入庫、保管、出庫等工作,確保儲備物資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三是要定期盤庫、檢查儲備物資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是否存在隱患問題。四是嚴格按照《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國糧應急規〔2023〕24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民政廳西藏自治區應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辦法的通知》(藏政辦發〔2009〕148號)文件執行。
六、招錄程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筆試初選、面試遴選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擬定2023年12月1日至7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2.報名地點:班戈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二)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班戈縣公開招聘物資管理人員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免冠1寸照片藍底照片3張。
七、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必須能如實、全面、詳細填寫相關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提交報名信息,對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不按規定時間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初審不通過。
(二)筆試(占總成績的60%)。
1.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考務工作由縣發展改革委、縣人社局統一組織。
2.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應急救災儲備庫管理相關理論知識。
3.筆試時間:待定
4.筆試地點:待定
5.成績公示:考生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替補。
(三)面試(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由班戈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具體負責。面試考官為3-5人。
2.面試內容。包括基本的語言表達能力、計算機基本操作、應變能力、舉止儀表、主要考察應試者從事應急救災儲備庫管理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面試時間和地點。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政審
按照縣發展和改革委提供的錄用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村委會、戶籍所在派出所、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資格審查。重點了解報名對象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審核。
八、聘用
(一)擬錄用人員情況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反映問題被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規定辦理錄用手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首次簽訂合同為期1年,試用期1個月,合同一年一簽,年終考核、合同約定等相關內容,確定是否續簽合同。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未簽訂合同、主動放棄或者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被聘用人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解除關系: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
2.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的;
3.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的;
4.違反保密規定泄露秘密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身體原因被確認不再適宜從事聘用單位工作的;
6.思想墮落、品行不端正、行為有損聘用單位工作的;
7.自動辭職的;
8.期間,遇有上級政策調整,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二)工作考評
物資管理人員每年進行量化考核,考核檔次分優秀、稱職、不稱職。物資管理人員在合同期內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予以辭退;年度考核“不稱職”或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合同。由縣發展改革委審批解除聘用合同,并報人社局。
九、薪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基礎工資3550.34含三險(工傷保險個人承擔0%、養老保險個人承擔8%、失業保險個人承擔0.5%共計550.34元)+單位承擔三險1074.78元(工傷保險單位承擔0.1%、養老保險單位承擔16%、失業保險單位承擔0.5%)共計勞務工資每月為4625.12元,共計每人年薪55501.44元。
(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繳納三險。
(三)住宿伙食。日常住宿伙食自行解決。
(四)其他補助。物資管理人員不享受出差補助,但因工作原因確需出差、培訓等,交通、食宿相關經費由發展改革委按照相關規定實報實銷。
(五)休假待遇。試用期滿后,每年享受30天的帶薪休假;每年享有7天事假,超過7天從當年休假當中扣除。
十、離職
雙方簽訂物資管理人員合同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提前30日向縣發展改革委提出離職申請(試用期需提前5日)。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材料和督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監督。
2.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3.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4.在招聘過程中不會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請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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