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通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8人公告
來源:啟東市人民政府
2023-12-05 09:27:15
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冬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冬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冬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下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987年12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職稱資格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放寬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放寬至1977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放寬至1972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位)認證書。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第16條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2)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8.報考護師崗位的人員,2024年畢業生聘用前須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報考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冬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9.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精神,崗位代碼“28-29”的崗位只接受啟東市戶籍2024年畢業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報名。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啟東市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1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7.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報名資料提交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9:00-2023年12月13日16:00。
(二)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電子郵箱方式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帶電子照片的《啟東市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冬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電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2024年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2022年、2023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及《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4)研究生學歷中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學校專業方向證明;
(5)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2.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文檔以壓縮包形式發送到郵箱:qdswjw202301@163.com,郵件名:應聘崗位代碼+姓名。考生發送郵件后,請及時與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確認收件情況,聯系電話:0513-83312379,逾期未收到郵件的視為未提交報名材料。
(三)資格初審
考生報名后,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意見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郵箱反饋給應聘人員,請應聘人員及時查看。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初審:2023年12月5日9:00-2023年12月14日16:00。
2.陳述申辯: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5日期間9:00-16:00。
3.對初審異議處理:2023年12月5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
4.筆試繳費與準考證領取同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啟東人事人才網另行通知。
5.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取消崗位在啟東人事人才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通知改報名,改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6日上午8:30-11:00。
(四)考試費
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2.應聘人員本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四、招聘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其中1-10崗位的免筆試,其余崗位進行筆試和面試。考試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具體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包括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啟東人事人才網進行公告。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復審對象。報考1-10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對象為郵件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報考其余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到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應攜帶材料。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2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畢業生同時須攜帶所在院校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與復印件一份。2022年、2023年擇業期內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空白的就業協議書和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5.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啟東人事人才網進行公告。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啟東人事人才網進行公告。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崗位代碼1-10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崗位代碼11-29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報考研究生崗位的考生,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其他崗位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啟東人事人才網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規定和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六、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公示。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啟東市人社局審核后在啟東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選崗和聘用。
公示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二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擬聘人員現場自主選擇單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醫療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選擇醫療單位后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由用人單位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2024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時間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續在其畢業后30日內辦結),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解決。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三)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1. 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 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 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選擇醫療單位)后不再遞補。
七、相關政策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二)引進的醫學人才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啟政辦發〔2021〕1號)享受生活補貼、購房補貼、一次性獎勵等相關待遇;“縣管鄉用”人員根據《啟東市醫療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實施方案(試行)》(啟醫管委〔2019〕13號)享受相關待遇;精神科醫學人才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啟東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啟政辦發〔2022〕71號)享受相關待遇(部分摘要見附件4)。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和考務咨詢:0513-83312379(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紀律監督:0513-68957603(啟東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五紀檢監察組)
附件:
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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