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慶市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18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12-06 09:58:57
重慶市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應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三)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2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年齡可放寬3歲。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均含40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開發布,請考生關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13日9:00時至12月17日9:00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點擊進入)”欄目,點擊“教育事業單位2023年下半年(四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考生根據提示進入“渝快辦”統一登錄界面,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渝快辦”用戶名和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考生務必牢記。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規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前,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以及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3年12月17日12:00時前進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二)網上繳費。考生須在2023年12月17日17: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人收取),確認參考。考生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招聘。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南岸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退還其報名費。
(四)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并成功繳費的人員,于2024年1月3日9:00時至1月6日10:30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各崗位報名人數和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為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為專業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具體筆試科目類別詳見附件1。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時長90分鐘。主要測查內容為:教育基礎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占比30%,專業知識(學科知識)占比70%。
2.筆試時間暫定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后進入面試的規則:
(1)筆試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2)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按照專業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專業科目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折算后的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南岸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4.筆試成績、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等事宜將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時間10分鐘,分值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組織教學的能力。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等通知將于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在專業技能測試后,綜合面試前進行。按規定進入資格審查環節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見附件5),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綜合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綜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折算后的專業科目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招聘方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折算后的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綜合面試。
若遞補進行后,進入綜合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仍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通知將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四)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綜合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組織綜合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當天,若原確定進入面試的部分人員主動放棄,導致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經招聘方根據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等情況研究同意,可放寬開考比例。
凡在進入面試任一環節中屬放寬開考比例的面試人員,其任一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五)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3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綜合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以符合崗位要求的綜合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得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南岸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生說明原因。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及遞補次數,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確定。需遞補的,按體檢人選確定規則確定遞補人員,且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區服務滿3年,方能交流、調動到區外;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規范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網上發布的相關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等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報名、考試考務等相關問題,請咨詢:
南岸區教委:023-62900046;
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023-62986601。
(四)本公告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南岸區教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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