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人民醫(yī)院招聘臨床醫(yī)技和護理人員69人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民醫(yī)院
2023-12-06 12:05:12
海南省人民醫(yī)院2024年公開招聘臨床醫(yī)技和護理人員公告
為順應醫(yī)院發(fā)展需求,我院面向社會招聘管理人員,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招聘臨床醫(yī)技和護理人員共69名,具體詳見《海南省人民醫(yī)院2024年公開招聘臨床醫(yī)技和護理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zhí)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12.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明確招聘的崗位、人數、學歷、專業(yè)、年齡等所需資格條件。后續(xù)招聘工作的各有關事項在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發(fā)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hnsrmyy.vhzhaopin.com/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6日15:00至2023年12月13日17:00(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
②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歷次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等,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相關證明(如就業(yè)推薦表、在讀證明等,須加蓋公章)。
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在有效期內含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為6個月。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
⑤《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2)
⑥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上傳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模版見附件3)
⑦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2023年12月13日17時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系統將于2023年12月15日17時準時關閉,如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面試前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進行核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各崗位專業(yè)知識等。
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劃定,但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通過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名單在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公布。
3.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內容和形式:采取現場答辯的形式。
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最后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職位表》中所列的優(yōu)先錄用條件確定錄用人選;如無相關要求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選擇另外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并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員陪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由醫(yī)院黨委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人民醫(yī)院官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醫(yī)院將按程序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及時上報省人社廳。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辦理聘用
確定為擬聘人員的,由醫(yī)院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余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在提供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人員予以辦理事業(yè)編制入編手續(xù);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和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人員,編制管理形式為員額制,享受事業(yè)編制人員同等待遇。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zhí)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
1.海南省人民醫(yī)院紀檢監(jiān)察部:0898-6864264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民醫(yī)院組織人事部:0898-6862247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咨詢電話及其它事項
0898-68622477/68642648(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海南人民醫(yī)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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