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衡陽市衡山縣事業單位招聘111人公告
來源:衡山縣人民政府
2023-12-06 12:13:49
衡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德才兼備。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1名,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53名(高校畢業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畢業尚未入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年齡、資格條件等詳見《衡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衡山縣在職在崗村(社區)兩委干部招聘的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崗位條件表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①面向衡山縣在職在崗村(社區)兩委干部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本縣范圍內連續任職滿3年或者累計任職滿5年的現任村(社區)“兩委”成員;任職時間截止計算至2023年11月1日。
②面向退役軍人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在部隊服務期滿2年以及應征入伍時為衡山縣戶籍的退役軍人。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至2023年11月1日。
③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身份認定時間以2023年11月1日前,黨組織批準的時間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縣外尚在試用期內、服務期限內的在編工作人員。
9.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有吸毒史的人員。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員。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人事考試報名網(http://www.dcpta.com.cn/)、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engshan.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后續相關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為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因本人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到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院一樓大廳報名點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電話報名,咨詢電話:0734-5812968(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2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考生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專業設置參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和《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0年版》(附件3,以下簡稱《技工院校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指導目錄》和《技工院校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指導目錄》和《技工院校目錄》專業的,不得報考有專業要求的崗位,只允許報考專業不限崗位。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分別對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專業指導目錄》和《技工院校目錄》,準確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全日制學歷報名的考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學位證)及帶有二維碼的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查詢證明、畢業生登記表等原件及復印件;以非全日制學歷報名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的前置學歷證明(證明材料要求參照全日制學歷報名的學歷資料)。在報名前準備好,報名時帶到現場核對;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背面寫好姓名、報考類別及崗位),其中1張貼在報名表上,另外2張上交給工作人員;
③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前到“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下載《衡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和《衡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情況登記表》(附件5),按要求填寫好,并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發送電子檔至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郵箱hsgz2023@163.com(縣直崗位)和hsgzxz2023@163.com(鄉鎮崗位);報名時將附件4紙質檔帶到現場確認相關信息,所填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④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報名需委托他人報名的,被委托人須提供由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方可進行報名。
(4)報考崗位條件有其他要求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①報考“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的,須填寫《高校畢業生未就業承諾書》(附件6);
②縣外在編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7),此證明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③報考“面向衡山縣在職在崗村(社區)兩委干部、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需要提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當提前填寫《衡山縣2023年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8)。村(社區)干部由鄉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任職年限、在崗表現等情況進行審核把關,退役軍人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對報考人員入伍時戶籍等情況進行審核把關,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審查通過后,方可現場提交報名信息。未通過提前資格審查的,報名無效。
(5)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現場報名時,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準予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非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附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條件,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選報的報考崗位準確性以及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資格證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撥打衡山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734-5812968)。
4.報名繳費:根據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須繳納考試考務費100元。繳費完成后,方可確認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完成后,非崗位取消,考生不得更改報考信息和退還報名費。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2)現場報名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繳納報名費確定報名后,非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報考被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領取準考證: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由考生本人在衡山縣人社局北院304室領取準考證。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需委托他人代領的,被委托人須提供由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方可代領。未按期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是本次招聘考試必須出示的證件,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三)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衡陽市人社局備案后,可相應取消、核減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并在筆試前進行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申請退還報名費。如出現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3:1比例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方可作為面試對象。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電子身份證不作為本次參考證件),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2024年1月20日
2.筆試方式: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時長150分鐘。
筆試紀律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限制報考。
(2)筆試結束后,對考試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的,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如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官方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持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到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院304室書面申請辦理查分手續,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圍僅限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四)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本次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將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提前公告。資格審查以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最終審定的結果為準。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1.資格審查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如末位名次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對象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至達到面試開考比例人數。
3.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對報考人員和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
(五)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入圍末位名次的考生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名次的考生一并參加面試。通知面試但本人提出放棄參加的,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招聘崗位面試對象未達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減計劃數。
如果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未達到2:1比例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長10分鐘,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單,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單及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缺少上述材料的不能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⒉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綜合成績將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本次綜合成績設置最低入圍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七)體檢
1.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并進行毛發毒品檢測。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不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放棄或在體檢過程中違紀違規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招聘計劃空缺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招聘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1.公示。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合格人員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合格后,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報衡陽市人社局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定聘用合同和《衡山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所有招聘崗位人員在用人單位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新聘用的人員不得調離、辭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工作崗位。此次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初次就業的人員(沒有社保繳費記錄)試用期為1年,其他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常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全程參與監督,相關部門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守招聘紀律
1.明確職責,緊密配合,確保各個環節的工作順利推進。
2.嚴格把好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關口。
3.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違反有關規定的,將嚴格依法依紀進行查處。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
(三)被聘用人員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六、特別提示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 http://www.hengshan.gov.cn),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該網站發布為準,請報名者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通訊方式不通暢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
衡山縣人社局 0734-5812968
監督電話:
衡山縣紀委監委 0734-5812816
中共衡山縣委組織部 0734-5820886
衡山縣委編辦 0734-5816255
八、本公告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5:衡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情況登記表
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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