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招聘公告
來源:桂林人才網
2023-12-08 10:04:20
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本次共計劃招聘實名編制1個職位,計劃招聘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4.現役軍人。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3年12月1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18日期間出生)。具體詳見《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程序
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http://www.glrcw.com)、桂林市水利局
官網(http://slj.guilin.gov.cn)發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本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5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至19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收報名及材料補充。
3.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臨桂區義寧路7號,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主樓303辦公室,聯系電話:0773-2835340。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填寫《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相關證明材料包含: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主要科研成果證明及獲獎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工作崗位證明、技術崗位聘用證書等材料,有海外學習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通過資格審查后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五份。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5。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桂林市水利局指定專人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工作人員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符合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核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桂林市水利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四、考核
(一)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報考人員,按照《2023年度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評分細則》(附件4)計算總分,按學歷分、技術職稱分及取得年限分、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分、榮譽分、業績分等考核評分細則的內容計算總分,最終綜合得分按順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總分排名前2名者確定為考察人選。如出現總分同分的情況,則依次按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分、榮譽分和業績分三項綜合得分進行排序,高分者為考察人選。如再出現總分同分的情況,再按榮譽分和業績分兩項綜合得分進行排序,高分者為考察人選。
(二)考核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組織實施,考核組成員由5人組成,
監督組成員由3人組成。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考核成績由考核組和監督組共同確認并及時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組織實施,考察組成員由3人組成。
(二)考察內容
1.對應聘者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考核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
2.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
(三)考察流程: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桂林市水利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四)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職位人員中按規定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水利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桂林市水利局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根據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三)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職位的人員中按考核細則評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桂林市水利局根據考察及體檢結果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擬聘人員名冊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自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布招聘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考察、體檢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接到報到通知一個月內無故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九、紀律和監督
(一)參與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各部門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等有關規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時完成招聘各階段工作。
(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核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六)加大監督力度。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利局負責解釋,電話:0773-2831557。
相關網站:
桂林人才網http://www.glrcw.com
桂林市水利局官網http://slj.guilin.gov.cn
附件:
1.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
2.2023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桂林市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3.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
桂林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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