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人員15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
2023-12-12 15:22:40
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健康身體條件;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法學類相關專業或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優先;
6.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6周歲(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
7.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練掌握計算機文字錄入技能。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嚴重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7.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8.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9.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填寫《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把相關報名材料(以“姓名+手機號+材料名稱”命名)打包壓縮發送至dgsdysqrmjcyzzb@163.com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材料
(1)《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手寫簽字,需同時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近期彩色電子證件照;
(3)身份證(正反面)pdf掃描件;
(4)畢業證、學位證pdf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如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交學生證、《就業推薦表》pdf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pdf掃描件);
(5)學歷認證、學位認證報告pdf掃描件;
(6)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準確把握報名條件,未提交報名信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資格審核
按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將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審核通過的,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速錄技能測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筆試、面試、速錄技能測試的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速錄技能成績×10%。考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考試地點、時間等具體信息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可視情況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對象,由我院進行考察,考察階段需提交戶口本、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信用報告等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可視情況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我院在門戶網站(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
(七)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期滿未發現有影響聘用情形的,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三、薪酬待遇
相關薪酬待遇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聘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考試、體檢或上班的,或在職人員在我院規定時間前無法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0769-28638278、28638111
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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