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公告
來源: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
2023-12-13 11:07:36
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招聘崗位要求年齡40、45周歲以下的,分別指1982年12月12日、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人員。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參考《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由招聘單位提出、主管部門認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報名前取得,未在報名前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見《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
(6)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報考人員戶籍為嘉禾縣戶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服務期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崗教師、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7.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本次考試允許代報名,代報名人員必須持: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考生資格審查所需所有材料;3、代報名委托書。)
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地點。嘉禾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辦公樓317室。
3.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4.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址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筆試準考證。如代領筆試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和報考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整個過程,請保留到聘用完成之后。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填寫《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筆試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2023年12月25日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2023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采取現場申請的方式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2023年12月26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寫簽名提交《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4張(不能美顏及修圖)(1張粘貼在報名表貼相片處,2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一張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
(2)提交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和報考崗位要求其他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非2023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要求有二維碼)。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查詢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5)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1.筆試組織。筆試由嘉禾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科目。(見附件1:2023年嘉禾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6.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面試
1.面試組織。面試由嘉禾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
2.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若面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2: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時間、地點。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6.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嘉禾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體檢時間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七)選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核準數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選崗時間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嘉禾縣衛生健康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嘉禾縣人社局確認,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嘉禾縣人社局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嘉禾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嘉禾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經查有實據,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單位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2.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含有效期內的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電子證件不視為有效證件,缺少筆試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面試后,因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遞補2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5.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咨詢電話:嘉禾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630867。
(二)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嘉禾縣人社局考試中心、事管股:0735-6632617。
(三)舉報投訴:嘉禾縣紀委派駐宣傳系統紀檢組:0735-6321259。
附件:
嘉禾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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