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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招聘中小學教師580人公告

來源: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2023-12-14 14:40:09
  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現將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2024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列編(事業編制)招聘中小學教師580名。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滿2年);部分崗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詳情見附件一《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二)“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中:
 
  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4.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2月18日(不含)至2005年12月18日(含)期間出生。
 
  7.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書),若未如期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學科及學段(含以上)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書),將取消聘用資格;往屆畢業生在本次招聘資格復審時需取得并提供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書)。
 
  8.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崗位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9.具備本次《崗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學位。選報崗位須與所學專業一致,不得跨專業報考,二學位和輔修學位不可報考。
 
  10.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或合同制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見附件二);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見附件三)。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至報名開始日前(2024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要求
 
  應聘人員必須為2023年12月18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3年12月1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12月18日(含)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錄用為公務員、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可以應聘其他崗位。在大學期間參軍入伍的,以取得畢業證時間起計算;大學畢業后參軍入伍的,以退伍時間起計算。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2.巴彥淖爾市內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或列編招聘暫未入編人員。
 
  3.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與交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jyj.bynr.gov.cn/)。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相應頁面進行網上報名、繳費。
 
  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2.本次教師公開招聘報名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定向招聘“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調整為普通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對象的崗位)進行第二批報名。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報名時間
 
  第一批次:“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20:00
 
  繳費時間:2023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24:00
 
  第二批次:普通崗位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20:00
 
  繳費時間: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24:00
 
  注: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應聘信息”功能中選擇任意崗位查看相應崗位報名人數等信息。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選擇好職位盡早報名,防止出現網絡擁堵現象,影響報名。
 
  4.在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期間,已成功報名并繳費的考生,所報崗位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仍保留報名和繳費資格,資格審核狀態自動調整為資格審核未通過,應聘人員可在下一批次規定報名時間內自行選擇崗位應聘。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公布。對于取消開考的崗位,應聘人員繳費成功的,予以退費(所繳費用通過繳費原渠道退還應聘人員)。
 
  5.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并提前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
 
  7.報名時,應聘人員應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2024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8.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經歷要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歷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工作經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否則,審核單位將不予審核通過。
 
  9.在注冊報名賬戶和填寫報名信息時,應聘人員務必確保信息準確。在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提交,提交后應再次核對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要及時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注: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注冊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可修改。所有應聘人員都要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應聘人員在注冊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電話在整個招聘期間(從報名至完成聘用)務必保持有效和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電話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10.應聘人員須選擇崗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專業與本人畢業證專業一致的崗位報考。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完整填寫本人專業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名稱中包含“類”字的為專業類,不包含“類”字的均為具體專業名稱。應聘人員要及時查閱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本人所學專業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
 
  鑒于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國外學科等,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上述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且該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相似的,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開始后盡早報名并提交審核(目錄中沒有的專業,應聘人員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因資格審核時需要的時間較長,請盡量提前報名,避免因時間不足影響報名結果),如實填寫本人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及時查看報名情況并按照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反饋的意見準備相關材料供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判。
 
  11.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12.應聘人員對《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以在工作日(報名期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通過《崗位表》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二)資格初審與交費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
 
  1.應聘人員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審核狀態要隨時關注,因未及時查看審核狀態或未及時完善相關信息而影響本人報名、應聘的,責任自負。
 
  2.初審通過人員須按照要求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報考費每人120元(報名費每人2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繳費時間截止仍未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
 
  3.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繳報考費,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繳報考費。
 
  符合減免條件的人員,采取先繳后退的方式進行。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減免的費用在筆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由巴彥淖爾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退還到應聘者繳費的銀行卡,辦理退費手續后30日內未退費到賬的,請及時與巴彥淖爾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478-7909950)。
 
  符合減免政策的應聘人員需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本人以下材料:
 
  (1)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畢業證。
 
  (3)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旗縣(市、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
 
  (三)筆試
 
  1.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憑此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布的相關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
 
  2.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1月13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教師專業知識》,兩個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卷面總分滿分2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相應類別兩個科目的考試。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筆試主要內容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等。
 
  4.筆試按崗位專業特點設置四類試題,四類試題分別為:
 
  D1中小學教師語文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等教育機構的語文科目教師崗位;
 
  D2中小學教師數學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等教育機構的數學科目教師崗位;
 
  D3中小學教師英語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等教育機構的英語科目教師崗位;
 
  D4中小學教師綜合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機構的其他科目教師崗位。
 
  各崗位對應的試卷類別詳見《崗位表》。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D1中小學教師語文類、D2中小學教師數學類、D4中小學教師綜合類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D3中小學教師英語類試卷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語言文字試題,應聘人員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筆試科目卷面總成績÷2+政策加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
 
  政策加分是指: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政策加分分值為2.5分。
 
  6.本次筆試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公布。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7.本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每一環節同一崗位計劃遞補最多進行1次。組織人社部門下發批復文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旗縣區及市直用人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發布的資格復審通知要求的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與總成績計算
 
  1.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范圍。市直用人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市組織人社部門監督指導;旗縣區用人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旗縣區教育局負責,市教育局和市、旗縣區兩級組織人社部門監督指導。
 
  2.面試滿分為100分,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組織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方式、面試合格分數線以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英語等語言類學科的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語言文字作答。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面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選,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
 
  (六)體檢與考察
 
  面試成績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人選。
 
  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并列人員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加試形式由面試組織單位根據實際確定),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人選。
 
  1.體檢
 
  (1)體檢由各旗縣區及市直用人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
 
  (1)各旗縣區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招聘單位確定。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積極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個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1.各旗縣區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得要求擬聘用人員提前上崗。用人單位確因教育教學急需教師提前上崗的,須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上崗,并按相關規定執行工資待遇。上崗時間不得早于公示結束時間。
 
  3.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
 
  (6)對原有工作單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調檔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5.各旗縣區及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6.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間發現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發布。
 
  (五)本公告由巴彥淖爾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六)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招聘單位咨詢電話”一欄。
 
  (七)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8-7917512、7917515
 
  附件:
 
  1.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2.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審批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審批表(其他人員)
 
  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關于2024年度巴彥淖爾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宜的補充公告
 
  將以下10個崗位的筆試測試分類方向更改為D1中小學教師語文類,具體如下:
 
 
  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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