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教師14人公告
來源: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
2023-12-14 17:29:02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南京市浦口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編制內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網(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公開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學科(專業)對應的專業需求詳見《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專業)對應專業目錄》(附件2)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符合學科(專業)需求(附件2),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1.2024屆、尚未初次就業的2023屆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僅限于報考初中學段招聘崗位。)
2.2024屆、尚未初次就業的2023屆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以上應聘人員須持有畢業院校發放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符合所報考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2024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符合所報考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
(二)國(境)外留學人員,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符合學科(專業)需求(附件2),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所報考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須用臺式電腦或筆記本電腦)。報名平臺:登錄南京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師招聘”模塊。報名、材料及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7:00。報名時間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早報名。
有關要求:
(1)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須按招聘學科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就業推薦表、學籍在線報告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或其他區報過名的應聘人員,符合浦口區招聘條件的也可以兼報浦口區,但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3)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應聘人員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類別中的一個學科,同學科不同學段之間不融通。(如:筆試報名初中學段的語文學科,面試不得改報小學學段的語文學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或其他區兼報,必須要保證報名學段學科一致。
(6)材料上傳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屆畢業生(師范類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最高學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讀期間的成績單(加蓋高校教務處公章)佐證具體學科方向。2024屆外省院校師范專業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學籍在線報告無法體現師范類的,另需提供高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②尚未初次就業的2023屆畢業生(師范類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2023屆外省院校師范專業的本科生還需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如所提供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體現師范類的,另需提供高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③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需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所有上傳材料均須提供原件的掃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MB)。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設置的招聘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
3.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平臺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人民幣90元(蘇價費函〔2003〕91號)。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8日12:00。
5.核減(取消)計劃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原則上應在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對部分學校專業緊缺、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錄報名平臺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6.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請于筆試前3日內登錄報名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及準考證打印問題,請電話咨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組織:由南京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參加筆試。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和內容:公共知識60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及其他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100分,總分為160分。其中,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只考公共知識6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成績查詢及打印:本次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為總成績的50%。應聘人員可于筆試后5個工作日,憑本人報名時使用的賬號和密碼,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成績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師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社會上任何聲稱針對本次考試的培訓活動、培訓資料與本次招聘的組織部門和招聘單位無關。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在浦口區參加2024年教師招聘報名(含兼報浦口區)且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報名和資格復審。面試人選在資格復審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同學科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請在資格復審后,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需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并攜帶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校驗)、復印件(留存)。其中,就業推薦表原件需提交。請務必提前準備好復印件,現場無法復印。
3.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將在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面試由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備案后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當天應試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主要采用專業測試、模擬課堂、答辯等一種或多種形式的組合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面試合格線的一律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于3個工作日內在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30%+面試成績(百分制成績)×70%。
(四)體檢、考察
1.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如未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提供者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教育局網站和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用人方式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與有關要求
應聘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關閉聯系方式無法聯絡,以及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與監督
(一)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025-58893056
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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