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職員20人公告
來源: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12-18 11:13:00
珠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
根據《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我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關于廣東省珠海市的人文歷史、自然地理、風土人情及政務信息等情況,考生可登錄珠海市人民政府網站(www.zhuhai.gov.cn)查詢。此次招聘單位為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考生可登陸珠海市公安局網站(http://ga.zhuhai.gov.cn/)進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事務類三級或四級合同制職員20名。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嚴格服從崗位工作分配;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招聘崗位情況及資格條件詳見《珠海市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原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專業名稱和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考生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在職的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7.患有精神疾病或長期服用精神類藥物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9.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0.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開始報名,2023年12月25日9時至12月27日18時考生可登錄“易職招報名系統(https://zk.zh-hr.com/#/Login)”報名。新用戶需注冊后方可進行報名(填寫簡歷不代表報名成功,要進入報名界面點擊報名,可在“我的報考”欄目查看報名進度;報名上傳的照片要求為彩色證件照,請勿上傳自拍照)。
3.報名材料:
(1)《珠海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合同制職員報名表》。(附件3,須填寫后打印并在“本人承諾”欄親筆確認簽名,同時在相應位置粘貼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對照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提供相關資格技能證書,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工作年限和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4)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須已畢業,并在報名前已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以上報名所需材料請上傳彩色PDF掃描文件至網絡報名系統。報名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表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無誤。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756-8582209、0756-8582251。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4.資格初審: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根據本次招聘崗位設置資格條件,珠海市公安局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考生報名后須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及筆試相關事項將在珠海市公安局網站公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不另行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否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含心理測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及心理測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等方面知識能力。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能力傾向、人格、心理素質等各方面水平,不設合格線,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
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崗位招聘人數1:4比例入圍資格復審;若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考生均進入資格復審,若不足1:4,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事項,將于筆試工作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審核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重點查驗學歷學位證書、相關技能證書的真偽,審核工作經驗等有關證明材料是否符合報考要求。如出現復審不通過的考生,在同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事項將在珠海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3.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表儀態等方面的能力。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計算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并依其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考生面試成績、總成績、進入體檢及政審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公安局網站進行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珠海市公安局組織專門人員對體檢合格考生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同時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考生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技能、身心健康、人際溝通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并組織面談,重點對應聘考生人崗適配程度進行評估,如用人單位認為應聘考生不適合招聘崗位,取消聘用資格。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公安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備案。審核通過的,由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珠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員勞動合同》。
六、紀檢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督,監督電話:0756-8649947、0756-8649827。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作弊、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
(二)出現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情形的,將予以遞補。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三)未盡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8649324、0756-8642484;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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