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昆明富民縣人民法院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富民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因審判執行實際工作需要,富民縣人民法院現委托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3名。為做好本次編外人員的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本次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相結合的辦法招聘編外司法輔助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職責
招聘崗位及人數:審判執行崗位本院經費保障聘用制司法輔助書記員3名(該招錄崗位屬于非在編臨時聘用人員)。
審判執行崗位職責:一是負責庭前準備工作(包括簽收當事人提交的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核實當事人基本情況、宣布法庭紀律等);二是負責案件記錄(包括庭審記錄、調解記錄、執行記錄、執行和解記錄、調查、詢問、訊問記錄等);三是負責保管案件卷宗材料、負責掃描、裝訂、歸檔案件材料、卷宗等工作;四是完成院黨組、院(庭)長、員額法官、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五是按照院黨組的統籌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良好品行,語言表達、綜合歸納、判斷能力強,熟練掌握記錄、速錄技能;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因公犧牲政法機關干警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法律專業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錄用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實行現場報名和投遞電子郵件結合現場確認報名方式,報名地點: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導航搜索公司名稱可到);投遞電子郵件郵箱:1329729468@qq.com(投遞郵件后需確認報名)。
聯系電話:0871-68832908 18087353988
3.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報名無效。
4.報名所需資料:
(1)個人簡歷一份;
(2)身份證(正反兩面);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4)學歷證書(畢業證、學位證);
(5)專業資格證書;
(6)退伍軍人附《退伍證》;
(7)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貼個人簡歷表相應位置。
5.報名要求:
(1)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4張,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表》2份。
(2)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對應所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不得再修改。如在報考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后,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在“富民就業”或“富民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告。
(二)考試(滿分100分)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分100分,筆試占30%,崗位技能測試占40%,面試占30%。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節。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2.崗位技能測試: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不足1:3比例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電腦上文字錄入準確性和速度,分為聽打和看打。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4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步考試環節。
3.面試: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40%的合成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不足1:2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三)體檢和政審
1.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的書記員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復檢等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2.政審: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通過體檢和政審合格的擬錄用聘任者,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1.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錄用聘任。
2.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聘任。
3.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聘任。
4.為保護個人利益,反映問題提倡實名反映。
5.體檢、政審出現不合格或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擬錄用聘任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與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勞務派遣至富民縣人民法院工作。若試用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每月3300元(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勞動補償金)執行,并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單位部分費用由單位承擔,個人部分費用從工資中承擔)。
六、相關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本次招錄考試后,在下次招錄考試前,如出現聘用書記員缺位時,將在本次參與考試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錄用。遞補錄用按照用人單位與考生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
5.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富民縣人民法院督察部門將對招聘工作依法依規進行全程監督。
七、其他
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為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富發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