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170人公告
來源: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12-18 17: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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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公告
根據《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服務湖州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需要,2024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衛生人才170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下列情形者可視同2024年應屆畢業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4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視同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人員可報考招聘對象為“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崗位,亦可選擇報考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的崗位。
2.社會人員。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崗位報名。
上述人員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2024年1月17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有執業資格、研究方向證明等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要求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行;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專業條件;
5.戶籍不限;
6.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湖州市(含區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定向培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3.現役軍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7日9時至2024年1月17日17 時。
2.報名網站: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健康湖州服務平臺/招聘入口)。
3.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為確保成功報名,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在工作日期間及時致電招聘單位確認。
4.請報名人員務必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根據崗位要求上傳完整、清晰的佐證材料如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加蓋學校<學院>公章)、資格證書等。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12月27日10時—2024年1月18日17時。
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對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12月27日11時—2024年1月19日16時。
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不能再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再次審核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9日18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一定比例才能開考(開考比例詳見附件1),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各招聘崗位開考信息及報名人數將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公示。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已報名人員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崗位之日起申請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開考崗位,崗位改報截止日期另行通知。逾期未申請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具體時間將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所報崗位符合開考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將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約1周左右)可在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ww.hzjk.com:12320/hzylzp/f)查詢。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招聘人數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5確定,招聘人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3確定。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1.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手簽姓名)。招聘崗位對專業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須提供學校(學院)出具的證明(加蓋公章)。
(2)應屆畢業生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人員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约罢衅笉徫凰璧钠渌∽C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截止前,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后,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另行公布。面試采用面談問答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面試。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疾煲话阍诳疾鞂ο竺麊喂局掌?0天內完成。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其他問題要反映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2023年12月26日前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按照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予以明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三)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相關內容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期間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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