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選聘高層次人才6人公告
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2024年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一、校(院)簡介
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是溫州市委培訓領導干部和優秀中青年干部的學校,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的重要陣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為中共溫州市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縣級。
二、選聘崗位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學科建設發展需要,實施好人才強校戰略,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6名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信息如下:
三、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能吃苦耐勞,團隊合作意識強;
5.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有志于從事黨校教研工作,專業基礎扎實,具有良好的教師素質和較強的科研能力;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應屆博士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國(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及《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根據校(院)專職教師崗位實際情況予以綜合認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2.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公開選聘相關信息在中共溫州市委黨校網站(wzdx.wenzhou.gov.cn)、高校人才網(https://www.gaoxiaojob.com)等網站發布。
1.報名時間:所有選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并視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組織考試。校(院)將及時公示選聘結果,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郵箱wzswdxrsc@126.com,郵件標題注明:“本人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郵件發送后請電話聯系校(院)確認接收情況)。
3.報名材料:
(1)《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要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4)能反映個人研究方向的主要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博士畢業論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主持參加課題及社會實踐、出版著作、獲得重要獎項等。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PDF 格式),報名表另附WORD電子文檔,按序編號打包發送。
(二)資格審核
校(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電話和報名郵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考試。本次選聘不設置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考試
選聘考試由校(院)按照公開選聘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采取科研能力評價、試講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科研能力評價是對應聘人員博士畢業論文、代表作進行評分;試講按選聘專業方向確定試講題目,并提前一周通知應聘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崗位匹配度、專業知識水平、個人綜合素養等。科研能力評價、試講、面試三個單項成績均按百分制評分,合格分數均為60分,各單項成績低于60分的,不再進入下一環節。考試綜合成績=科研能力評價*3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30%,按百分制評分。綜合成績低于70分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員。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由校(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如屬在職人員,須在體檢之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本次公開選聘的書面意見。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校(院)校務委員會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與校(院)約定時間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在職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受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并按校(院)規定享受相關引才待遇。符合溫州市《關于大力實施“甌越英才計劃” 高水平建設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40條意見》等相關人才政策的,按規定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六、咨詢監督
(一)選聘過程將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本單位高層次人才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
(二)中共溫州市委黨校網站(wzdx.wenzhou.gov.cn)信息公開欄是發布選聘相關信息的主渠道,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三)對選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溫州市委黨校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咨詢電話: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人事處朱老師0577-55580028,莊老師0577-55580017。監督電話: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機關黨委(紀委)0577-55580120。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負責解釋。
中共溫州市委黨校(溫州市行政學院)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x
中共溫州市委黨校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