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人員15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
2023-12-28 09:27:50
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聘用人員的職位為聘用人員崗位。錄用后與我院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接受我院管理。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和取得相應學位,專業不限,法學、新聞學、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等專業、具備法律工作從業經歷、獲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報考人員為非應屆畢業生的須于網上預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報考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根據報考崗位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5.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練掌握計算機文字錄入技能;
6.報考年齡須為18周歲以上,一般不超過28周歲(即1995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報考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即1993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7.報考者若為國家機關或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含人事關系掛靠在國有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不予接受報考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7.曾因違紀違規、工作失誤等造成重大損害及其他不宜擔任聘用人員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27日起至12月31日24時00分止。
(二)報名方法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郵箱dgdejcy@163.com。郵件標題以及壓縮包以“報考姓名+聯系電話+材料名稱”的格式命名。
報名提交的材料:
1.填寫《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在貼相片處附本人近三個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親筆簽名后提供掃描件及電子版報名表;
2.近三個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電子版;
3.身份證、戶口簿掃描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認證報告掃描件;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于網上預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出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駐外使館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掃描件;
6.報考者若為國家機關或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含人事關系掛靠在國有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
7.復退軍人應出示退役證掃描件;
8.符合相應招聘崗位優先條件的資格證書以及相關經歷和身份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三)通知方式
我院對報名材料進行預審核后,會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通過預審核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
(四)準考證發放
對符合報名資格的,準考證將發送至考生郵箱。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體檢等所有招聘環節的必要憑證,請考生以A4紙格式打印并注意保管。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一)筆試
1.考試內容:基礎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采用閉卷形式。
2.時間及地點:時間、地點以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通知為準。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入圍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對象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官網公布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資格復審通過的,方可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資格復審的時間待定,資格復審的地點為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圍考生,請考生在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確認后,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考錄資格。
3.資格復審方式:采取現場審查方式,報考者必須本人攜帶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并與報名提交的材料一致,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錄資格。
4.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人員報名表》2份(正反面彩色打印);
(2)近三個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戶口簿兩樣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認證報告的原件、復印件;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于網上預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出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駐外使館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6)報考者若為國家機關或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含人事關系掛靠在國有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復印件;
(7)復退軍人應出示退役證原件、復印件;
(8)符合相應招聘崗位優先條件的資格證書以及相關經歷和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三)面試
1.面試內容:包括計算機文字錄入測試(主要測試計算機看打技能)和結構化面試。
2.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待定,面試地點暫定為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發送至通過考生。
3.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總成績按照計算機文字錄入測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80%的比例合并計算面試總成績。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官網為考生提供成績查詢。
六、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放棄資格。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察(考生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信用報告等材料,具體要求、方式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而產生的空缺名額,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后,在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公示7個自然日。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試成績自公布后半年內有效,在有效期內出現崗位空缺或辭職情況的,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二)聘用
首次合同期1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聘用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考核合格者可續聘。
八、聘用形式與薪酬待遇
相關報酬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四)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錄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虛假報名情況將如實上報組織部門,記錄進個人誠信檔案。
(五)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考試、體檢或上班的,或在職人員在我院規定時間前無法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的通知、公告將同時在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本公告的相關附件(報名表)可到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官網自行下載。
本次招聘由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69-38928215或0769-38928254(撥打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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