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人民醫院招聘非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龍巖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充實我院專業人才隊伍,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7名。
序號 |
職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崗位要求 |
1 |
眼科醫生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35周歲以下 |
需取得住院醫師規培合格證書 |
2 |
心理科咨詢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臨床心理學、心理學、應用心理學(臨床心理學方向、心理咨詢) |
35周歲以下 |
取得心理治療師資格證書 |
3 |
藥劑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藥學、中藥(學) |
3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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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康復醫學科技師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康復治療專業 |
35周歲以下 |
取得康復治療師(士)資格證、在三級醫院康復科工作2年以上 |
5 |
神經內科腦電圖和肌電圖技師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3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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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衛科保安 |
2 |
高中及以上 |
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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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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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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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條件
㈠報考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等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㈡不得報考的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被解除聘用合同關系)后未達到重新錄聘用所需最低年限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
4.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招考時要求最低服務年限且服務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三、報名辦法
㈠報名時間:2024年1月2日—1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
㈡報名方式及聯系電話: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龍巖人民醫院十號樓4層人事科
聯系電話:0597—3102926;
報名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證書、規培證書、執業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歸還。
報名表見附件,請自行打印
㈢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學歷(以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為準)、學位,其中學位須為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所對應學位,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必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2.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通過“龍巖人民醫院”(http://www.fjlyrmyy.com)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在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㈣資格審查:由人事科對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㈠筆試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至達到開考比例,對于科室緊缺、急需補充的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開考;需減少招聘人數或降低比例要求開考的,經醫院紀檢部門同意后實施。
2.筆試內容:題型為客觀題,滿分100分。
(1)醫療相關崗位:醫學“三基訓練”相關專業分冊
(2)保衛人員:消防安全相關知識
3.筆試時間:2024年1月7日上午10:00。
4.筆試地點:龍巖人民醫院1號樓六樓第一、二學術廳。
5.筆試成績必須達及格線6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面試。
㈡面試
1.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⑴報考崗位人員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以實際報考人數確定為面試人選。
⑵相關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⑶進入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內容:公共題
3.面試時間:2024年1月7日 13:00
㈢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錄取辦法
㈠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試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
㈡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除體檢標準外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的,需由院長辦公會討論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接到單位體檢通知后一個月內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㈣已就業的報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㈤經體檢、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㈥上崗時間另行通知。
六、相關待遇及管理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者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保證無勞動糾紛)。工資待遇按醫院非在編聘用人員管理規定執行。對當年度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本科學歷臨床醫生,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龍巖人民醫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