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呼倫貝爾市文化旅游廣電局
2023-12-29 10:33:24
2023年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暢通基層干部培養選拔通道,結合呼倫貝爾市競爭性比選工作有關要求,經呼倫貝爾市人社局批準,現面向呼倫貝爾市所屬旗市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事業為先、人崗相適、雙向選擇以及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及時充實隊伍力量,為推動文旅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干部隊伍保障。
二、崗位需求計劃
本次競爭性比選崗位為2個專業技術崗位,崗位等級為十二級,具體要求詳見《2023年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三、比選方式及范圍
本次比選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比選范圍為呼倫貝爾市域內各旗市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區直派駐機構)登記的在職在編人員,包括旗市區和蘇木鄉鎮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比選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競爭性比選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基層列編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具有競爭性比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競爭性比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未經主管部門及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未滿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對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原則上需要在蘇木鄉鎮工作滿3年;人才引進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最低服務年限按3年掌握;
7.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崗位聘用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相關工作規定情形。
五、比選程序
(一)報名
1.采取個人報名方式進行。由參加競爭性比選人員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7:00。
2.報名人員填寫《2023年呼倫貝爾市文化旅游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接受高等教育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均不予審核通過。學習經歷:填寫接受高等教育的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所有工作經歷,要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職務。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蓋章。
3.相關證明材料
(1)報名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
(3)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復印件;
(4)首次進入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的錄(聘)用文件或相關材料復印件;
(5)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情況證明,證明需函頭并加蓋公章,其中:
①報考專業技術崗位1的人員需提供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具有3年以上基層文字綜合崗位工作經歷的證明。
②報考專業技術崗位2的人員需提供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具有3年以上旅游開發、旅游行業規劃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要素必須齊全,即復印人、審核人、復印時間、“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4.將《報名表》及第3條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按上述順序完整清晰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件作為附件,報送至《崗位信息表》上指定郵箱,郵件名稱務必為“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5.報名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比選崗位,報名材料必須完整,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后回復標明“確認報名成功”的郵件,作為報名成功的憑據。如果報名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員回復標明“報名未通過”的郵件,可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再次提交完整報名材料,并等待回復確認。1月14日17:00(以郵箱顯示時間為準)之后收到的郵件,不予接收。
(二)資格審查
市文旅廣局根據報名材料,重點審查報名人員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比選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報名表》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或隱瞞重要信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材料間相互矛盾的,審查一律不予通過,其原因將反饋至報名時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官網發布。
(三)考試
各比選崗位通過審查人數與崗位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比選崗位。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相關要求將在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官網發布。
結構化面試成績現場評定和公布,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結構化面試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考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如比選計劃內同一崗位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由市文旅廣局組織加試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加試形式另行通知,加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比選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并在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文旅廣局組織實施,派出兩人以上的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等。考察組將重點查閱干部人事檔案,重點核查“三齡兩歷一身份”、列編方式、職務變動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處分影響期、任職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等情況,就考察人選廉潔自律情況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形成考察結論。
(五)公示、崗位試用及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市文旅廣局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結論提交局黨組討論確定進入崗位試用人員,并在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崗位試用。公示期滿后,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試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試用;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同意后,進入崗位試用期。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3.辦理手續。崗位試用期滿后,市文旅廣局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適合崗位要求的,報市委編辦和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并根據崗位聘用有關規定聘用到相應崗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市人社局。
六、遞補
(一)在考試結束后因個人原因提出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二)在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導致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以上環節均只遞補一次,進入崗位試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紀律和監督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競爭性比選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或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比選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470-8217931。
八、其他
(一)報名人員須全面、如實、及時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實保證比選工作順利進行,凡未按要求參加任一環節,即視為比選人員放棄參加比選資格。
(二)本方案由呼倫貝爾市文旅廣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競爭性比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專班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呼倫貝爾市文化旅游廣電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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