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文山州財政局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
來源:文山州人社網
2024-01-02 10:29:24
2024年文山州財政局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
為加強文山州財政局數據網絡中心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根據《2024年文山州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現將文山州財政局數據網絡中心緊缺崗位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在編制和崗位限額內進行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依法辦事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文山州財政局數據網絡中心招聘緊缺崗位專業技術人員1名(計算機網絡技術員)。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備《崗位計劃表》要求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應聘,詳見《2024年文山州財政局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計劃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文山州人社網(http://220.164.79.74/)查詢。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和所需的專業或其他資格。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年齡要求以《崗位計劃表》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6.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吸毒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2.面試時間:2024年4月30日前;
3.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2024年5月30日前。
(二)報名方式
本次緊缺崗位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本通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2024年文山州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小一寸照片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報名郵箱(2776877956@qq.com),并主動電話聯系告知招聘單位(0876-2184337),未按要求發送的均視為報名無效。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須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現場報名地點:文山州財政局辦公樓501室(文山市瑞禾路131號)。
(三)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文山州財政局機關黨委(組織人事科)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相關證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
(四)組織面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著重了解應試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知識水平、溝通技巧、協調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情況并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分為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由緊缺崗位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加試決定。
(六)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由文山州財政局適時組織開展。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口冊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文山州財政局機關黨委(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核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后續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哪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不但取消后續招聘資格,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2.體檢。由文山州財政局機關黨委(組織人事科)統一組織到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程序。資格復審及體檢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依據。不按通知要求參加復審和體檢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
3.考察。經面試、資格復審、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對象,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調閱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遞補和聘用
通過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文山州人社網(http://220.164.79.74/)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文山州財政局機關黨委(組織人事科)報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向同級人社部門備案: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對有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應追究其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招聘過程中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六、鄭重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若報考人員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未在發布計劃的專業需求中,報考人員如認為所學專業與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單位提交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定。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應關注當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積極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四)本次緊缺崗位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州紀委州監委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機關黨委和社會的監督,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現將舉報電話公布如下:
監督電話:
州紀委州監委派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876-2183278
中共文山州財政局委員會機關紀委:0876-2182802
中共文山州財政局機關黨委(組織人事科):0876-2184337
文山州財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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