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79人公告
來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1-03 10:53:10
大理州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大理州各級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全州擬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9人,公開考核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大理州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報考人員對崗位表中有關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招聘條件有疑問需要咨詢的,請于報名前在工作時間內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崗位表)。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個別崗位招聘條件可能會有細微調整,因此請各位報考人員于2024年1月10日下載最新的招聘崗位表,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2.一本批次錄取的急需緊缺專業本科畢業生;
3.音樂與舞蹈學類、體育學類、美術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主持方向)專業普通招生計劃本科畢業生;
4.其他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一般應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一般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碩士學位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博士學位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州內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州內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
5.2020年以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取消錄用資格以及被認定在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6.2024年1月11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7.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8.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9.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10.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11.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12.吸毒人員;
1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用。報名地點詳見《大理州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考同一招聘主管部門或縣市的只能選擇一個崗位。
(三)報名所需資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大理州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
(四)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報考州級事業單位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報考縣市事業單位的,由縣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查,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
特別提醒: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將在招聘過程中適時進行復審,一經發現弄虛造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參加考試和聘用的資格,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五、招聘程序
(一)考核時間
公開考核招聘筆試、面試(或實作)時間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二)考核方式
州級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縣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報名人數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
考核方式一: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小于或等于3:1的崗位可直接采用面試或業務技能操作測試(試講、實作)等形式對應聘者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測評。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考核方式二: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超過3:1的崗位應采用“筆試”和“面試”兩項考核程序。筆試主要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或技能)素質、基本能力進行測評。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結束,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所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3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程序。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指定專人負責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程序。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報考人員,經體檢醫生及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可推遲相關體檢項目的檢查,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申請應當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工作人員、醫務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其中以本科學歷報考一本及以上學歷要求崗位的考生,考察階段需提供錄取批次證明(云南省內生源考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網上辦理平臺—在線辦理中自行下載打印)。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在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以從本崗位取得面試成績人員中遞補,并向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其中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報考人員面試(試講、實作)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1.屬于往屆生的,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招聘主管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屬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先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待畢業后再次對其進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并備案的,人社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特別提醒:參加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已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的擬聘用人員不得再參加后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3.新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一律實行1年試用期。
(八)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須自覺遵守回避規定、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開考核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2021年)、《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可視為同一專業。連接詞的互換視為同一專業,如“及”換成“與”視為同一專業,但連接詞增減不視為同一專業(如“計算機及信息管理”、“計算機與信息管理”可視為同一專業;但“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與信息管理”不能視為同一專業);最后一個“學”字的增減,視為同一專業(如“會計學”、“會計”視為同一專業)。
(四)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綜合理科教育、數理基礎科學、綜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歷史教育、歷史政治教育、歷史地理學、藝術教育、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學科課程與教學論、音樂舞蹈教育、音樂與舞蹈、音樂與舞蹈學、藝術碩士、數理基地班、人文科學實驗班”等專業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方向需符合所報崗位從事的教學學科要求。
(五)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學科專業類同的報考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六)報考人員參加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考試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并注意途中安全。
(七)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公開考核招聘公告及崗位表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ali.gov.cn或“大理人社”微信公眾號登載。報考人員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其他未盡事宜,請在工作時間內與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72—2316321
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區號0872):
大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36810 (傳真:2536810)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146933 (傳真:7141037)
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384371 (傳真:8161352)
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742910 (傳真:8742902)
云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522428 (傳真:5522428)
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521879 (傳真:4525933)
鶴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121517 (傳真:4121299)
州級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區號0872):
大理州教育體育局2315233(傳真:2315233)
大理州衛生健康委 2316480(傳真:2316481)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大理州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3:誠信承諾書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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