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桂林市平樂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公告
來源:平安平樂
2024-01-04 10:21:33
平樂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一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平樂縣公安局2024年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擇優聘用。
招聘人數、職位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共2名(適合男性)。
(二)職位:附后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3.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5.身心健康,無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分配調劑的;
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調查、曾被判處刑罰的;
3.受過行政處罰、司法拘留、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縣(市)、分局或其他單位開除、辭退、不予續聘等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屬桂林市公安局在職在崗警務輔助人員的;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擇優聘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平樂縣平樂鎮南洲新區平樂縣公安局6樓輔警辦,聯系電話:0773-7884412。
3.報名材料:
(1)填寫《平樂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審批表》,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畢業證、學位證、資質證書等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提供個人征信報告(中國人民銀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帶齊,不接受報名。
4.報考人員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相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安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資格審查由平樂縣公安局負責,且貫穿輔警人員招聘、使用全過程。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報考資格,對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參加者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或放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長跑測評次數僅為1次。
男子組標準:
考生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應當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我局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三)筆試
對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將統一組織進行筆試。筆試采取紙質化書面的形式,考試范圍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
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在面試前3天內。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若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
(五)面試
由縣公安局招聘領導小組組成面試工作組,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儀表舉止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個人最終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合格成績×60%
(七)
對體能測評、上機考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依據個人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體能測評、上機考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1.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政審考察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現實表現、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1.以上體檢、考核、審查全部合格者,人數少于招聘人數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數多于招聘人數的,根據成績總分排名按照招聘職數進行公示;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計劃未完成的,視情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遞補招聘;公示通過“平安平樂”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規定辦理。
管理方式
1.對確定聘用的人員,與平樂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整,試用期為一個月)。平樂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擬簽訂合同的人員,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棄的,列入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黑名單”,之后不再聘用。對簽訂合同的人員,統一由縣局安排工作;不服從安排的,經調劑后,仍不服從安排的,將解除合同,同時列入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黑名單”,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內,不適應工作,經調崗后仍不適應工作的,將不再續聘;
3.自動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平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或辭職手續;
4.薪酬待遇:以平樂縣人民政府最新核準臨聘人員統一薪酬為標準,實行動態調整,享有享帶薪年假、四險一金、年度健康體檢、人身意外險等待遇;
5.試用期合格者,統一配發輔警服裝、標識、證件。
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平安平樂”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更新信息,如填報的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報告招聘單位。凡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已通過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各項環節,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棄受聘資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樂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平樂縣公安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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