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專業教師24人公告
來源:塔城地區行政公署
2024-01-04 11:51:00
2023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專業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2013〕141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受各招聘單位委托,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專業教師工作,本次共招聘21個崗位2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報考和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6日(含)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塔城地區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8.在符合專業等招聘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相關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考試報名第一日。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事業單位:(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4)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5)參加“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含各類定向培養畢業生),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7)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時間安排
(一)報名、繳費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1月7日10︰30—1月13日18︰30
繳費時間:2024年1月8日10︰30—1月14日18︰30
報名、繳費方法按照塔城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繳費有關要求進行。
完成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于筆試前一周關注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妥善保管準考證。
(二)筆試時間(筆試各科目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
09:30—1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1:00—13:00《綜合應用能力》
以上時間安排,如遇特殊原因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主要有:報名、筆試、資格審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方法登錄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站(http://www.xjtc.gov.cn)查閱《報名流程》。報名時需登錄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站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請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承諾書確認后,結合自身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應聘人員須按照畢業證注明的專業名稱,對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選擇符合自身學歷、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每名應聘人員只有一次報名機會,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繳費成功則不能更改。
凡崗位有設置三級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須自行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目錄,選擇符合自身所學專業要求的崗位報考。因填報信息虛假、錯誤理解招聘條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相關費用
本次考試費用共計95元,其中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合計80元,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等困難群體,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考生需在報名繳費截止后3天內與地區考試教育中心聯系(0901-6228908),辦理減免費用等手續。
(二)筆試
1.考試科目和類別
考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合并為一套試卷。
2.?考試要求
試題命制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3),《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涉及與職業院校(技工學校)教師職業相關的,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分析、判斷推理、策略選擇等部分;《綜合應用能力》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與技能分析、解決職業院校教學問題的能力。
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3.?筆試試卷命制
筆試試卷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教育中心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命制。
4.筆試對下列人員給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符合加分條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5.?成績查詢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按5:5比例折算為百分制后,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公示后,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并及時發布。
經甄別鑒定為雷同試卷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無效,并視情形予以違紀違規處理。
筆試閱卷結束后將適時公布筆試成績,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網站(http://www.xjtc.gov.cn/)公告并及時查詢。筆試成績公布后,入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應聘人員,按照公告要求參加資格審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環節。
(三)入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資格審查
1.?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按照招聘人數和參加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人員;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照達到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實際人數,確定入闈人員。
筆試成績相同者占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者,一同入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筆試環節有缺考科目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2.資格審查要求
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審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入闈人員須持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原件及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報考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證明:
(1)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或志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2)“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或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3)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所在地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取得相應職(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應聘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1.組織實施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工作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人員確定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3.考試要求
(1)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考生在考試正式開始前60分鐘到達指定的候考地點。考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考試前,考生須提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通知單》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考試結束時退還。
(3)考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通話手表等電子產品。
(4)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到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考試當日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含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或參加考試)的,不再遞補。
(五)總成績計算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60%
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進行加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將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結束次日17時前,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考點予以公示,同時公布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不再另行通知。
(六)體檢
1.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2.體檢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附件4)、《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項目(試行)》(附件5)等規定執行。
3.對規定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由體檢醫院安排當日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項目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4.非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考生若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檢,須在體檢結果公示5日內向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可另行指定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5.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含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遲到30分鐘以上者),崗位出現空缺名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直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黨工委)進行考察,考察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結果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察應當成立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
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應屆畢業生應聽取學校相關組織意見,考察歷屆畢業生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已參加工作人員應聽取原工作單位意見,考察從事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人員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檔案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應屆畢業生因畢業院校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檔案材料的,須提供院校相關證明材料。
(八)公示
對于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按照單位管理權限分別到地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未按時報到者取消聘用)。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12個月,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環節安排
體檢結果公示和考察環節具體事宜將在塔城地區政府網(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http://www.xjtc.gov.cn)進行公告,請考生及時登錄查看。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后期發布公告或通知為準。考生應及時登錄塔城地區行政公署網(http://www.xjtc.gov.cn)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
考生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正常接收通知、參加考試各環節的,后果均由考生承擔。(若考生電話號碼有變化,須在資格審查現場主動報備)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及郵箱
工作時間可撥打咨詢電話: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詢電話:0901-6239549
政策咨詢郵箱:tcrsjsyk@163.com
監督舉報電話:0901-6223804、6268240
監督舉報郵箱:tcrsjjck@sina.com
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991-3705613
以上電話若無人接聽,可將姓名、基本信息和咨詢問題發至郵箱,并留下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我們將安排人員及時回復。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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