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鞍山師范學院招聘博士及在讀博士研究生公告
來源:鞍山師范學院
2024-01-05 11:08:51
2024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及在讀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及在讀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學位,在讀博士研究生也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期間出生(在讀博士研究生取得崗位要求的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時年齡要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特殊急需緊缺專業的高端人才年齡可以適度放寬;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
(六)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前,在讀博士研究生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國(境)外留學取得的學歷、學位,除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七)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崗位
詳見《2024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及在讀博士研究生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統一發布,不再對應聘人員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若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等環節一切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工作,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郵箱報名相結合方式。應聘者可以到學校現場報名,也可以在鞍山師范學院官方網站下載并填寫《2024年鞍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將報名表發送至報名郵箱,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內隨時報名。
3、現場報名地址:鞍山師范學院行政樓212房間。
4、網上報名
郵箱:assfxyzp@163.com
5、報名須知
(1)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者填報信息需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考生自報名至聘用(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三)現場資格審查
我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現場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予以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由學校組織專家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素養和教學科研業務能力,教師崗位通過模擬上課和專業答辯等方式考核,輔導員、管理教輔崗位通過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五)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鞍山師范學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2.體檢標準。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由鞍山師范學院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3.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察
主要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考核合格人員中遞補。
主要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考核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師范學院官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鞍山師范學院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八)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已畢業博士研究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到我校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經公示無異議的在讀博士研究生:考生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后經體檢、考察、公示合格方可辦理聘用手續,未能按期畢業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有異議并查有實據的考生:不予聘用。
4、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2-2960849
紀律監督電話:0412-2962668
鞍山師范學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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