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招聘優秀教師93人公告
來源: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2024-01-08 09:28:36
深圳市龍崗區2024年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深圳市龍崗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93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龍崗區2024年1月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表》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基礎條件
1.報考年齡
報考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2.報考學歷
(1)報考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學位要求。
3.教師資格證
報考者須具有不低于崗位所要求資格種類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初中語文教師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證。
(四)其他條件
招聘人員除以上基本條件及基礎條件外,還需至少符合以下一項:
1.獲得下列個人榮譽稱號之一:
(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工作者。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獲得過國家級及以上奧林匹克競賽金牌或指導學生獲得過國家級及以上奧林匹克競賽金牌經歷的主教練員(主要指導教師);
(2)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及相當榮譽稱號,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3)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年度教師、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師(標兵)、深圳市(十佳)師德標兵、深圳市優秀班主任、深圳市優秀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2.通過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職)取得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一)時間:2024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8:00。
(二)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按要求登錄網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寫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上傳的資料需為圖片格式(如JPG、PNG等),不能為PDF格式。
(三)須提供的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龍崗區2024年1月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
4.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個人榮譽證書(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獲獎者還需提供比賽通知、獲獎通報等文件);
6.專業技術資格證(視崗位要求及條件提供);
7.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國(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
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在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如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足以證明其符合報考崗位工作經歷要求,則其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其他材料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8.證明報考者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報考1個崗位,如出現報名多個崗位并提交資料,則判定為審核不合格并取消相關資格。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其招聘資格。
5.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取得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通過,進入考試環節;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或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報考者網上報名成功后需及時關注報名系統中資格初審結果。報名期間,因報名材料不齊不予通過的人員可以通過系統補充材料重新提交。資格初審通過及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上公布。
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進行。在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線下方式進行,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按公告要求攜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將按照網上報名時提交的材料順序核對原件。
資格復審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進入下一輪考試環節。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模擬講課的形式。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3.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分數合格線為8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按崗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無法確定體檢人選,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確定體檢人選。面試結果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之后5個工作日內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上公布。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時間、體檢醫院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由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附件3),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事業單位或者主管部門將及時依法處理。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及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相關薪酬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試用期
新聘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聘用后需在本單位工作滿5年。
(二)本次招聘的相關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1月10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
(三)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其中的教學經歷指學校教學經歷,開具工作經歷證明時必須予以明確任教時間和任教學科。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和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由龍崗區教育局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并安排到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七)招聘查詢網址
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八)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0755-8955191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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