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臨滄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招聘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鳳慶縣監察委員會
2024-01-08 09:54:11
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監察工作需要,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留置看護輔警)協助開展留置看護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為鳳慶縣留置看護輔警,主要工作職責為協助監察委員會完成對留置對象的看護任務,市、縣(區)監察委員會采取留置措施時,在全市范圍內統一調用。本次招聘的留置看護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招聘人數:15人(男13人,女2人)。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7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間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戶籍地為鳳慶縣。
6.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裸視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留置看護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8.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中共黨員、退伍軍人、烈士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9. 已就業人員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 目前身份為警務輔助人員及曾被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的。
11.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復核審定、公示、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相關招錄情況在鳳慶縣紀委監委和鳳慶縣公安局的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鳳慶縣公安局政工辦508室。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不允許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報名時,須現場填寫《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輔警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居住證、退伍證及符合聘用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正規照4張,縣公安局政工辦按照招聘條件,分別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
(二)資格審查
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和鳳慶縣公安局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規定的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三)體能測試
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和鳳慶縣公安局共同組織開展體能測評,應聘人員根據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體能測試結束后,成績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組成的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進行面試,統計成績。按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統一到鳳慶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體檢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
體檢結束后,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抽調人員組成審查組,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政審。向應聘人員所在村(社區)和公安派出所書面函詢現實表現以及家庭背景審查,并到相關部門查閱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對在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審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
(七)復核審定
政審結束后,由鳳慶縣紀委縣監委組織部對招錄程序、人員情況最終進行復核審定。復核審定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鳳慶縣公安局統一對擬聘用人員在全縣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決定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和鳳慶縣公安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十)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擬聘用人員與鳳慶縣公安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招聘人員須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管理
1. 聘用人員月工資7870元/人(含五險一金)。
2. 聘用人員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雙重管理,執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和鳳慶縣公安局共同管理使用;其余時間由鳳慶縣公安局統一管理使用,具體由鳳慶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負責。
3.執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統一安排食宿。
4.人員培訓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和鳳慶縣公安局共同完成。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發出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883-4212657(鳳慶縣監察委員會);
0883-4211085(鳳慶縣公安局)。
咨詢電話:13988312922,聯系人:李警官。
本公告由鳳慶縣監察委員會、鳳慶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鳳慶縣監察委員會 鳳慶縣公安局
202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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