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慈溪市急救站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慈溪人才網
2024-01-08 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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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急救站公開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編外工作人員1名,派遣至慈溪市急救站工作,工資待遇按照市編外用工有關標準執行,納入市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招1名派遣制護工(擔架員)。
二、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對象和要求
具有慈溪戶籍的本市居民(以2024年01月0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45周歲及以下(1978年01月08日以后出生),男性,初中及以上學歷,具有C1及以上駕照,近12個月內無發生有責重大交通事故。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熱愛院前急救事業,具有良好的奉獻和團隊合作精神,組織紀律性強,自覺服從急救站工作調配。
2、熟悉慈溪市區域內各鎮街道的分布及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學校、大型商場、政府機關、醫院、市場、飯店(大酒店)等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地理位置;熟悉區域內居民小區地理位置。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表達和溝通能力。
4、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5、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錄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資格審核、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程序后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慈溪市急救站(滸山街道東興路28號)209辦公室。
3、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并接受資格初審。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1)報名登記表(附件2);(2)身份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張;(6)機動車駕駛人安全駕駛記錄。
4、其他說明:
(1)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取消招聘計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3年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憑身份證進入考場。
考試分技能考試及面試。報名人員必須隨帶本人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放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技能考試:
考察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各項急救協助的操作能力等。
技能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技能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計劃的1:3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末位并列的同時入圍,不足的按實際人數)。
2、面試:主要考查應考人員儀表舉止、言語表達、應急能力和事物判斷水平等。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為60分。
3、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按技能考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
面試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列前;技能考試成績仍相同時,則增加理論題測試后確定排位。
(三)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在慈溪人才網(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項
1、提交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未被錄用者,材料代為保管,恕不退還。
2、報考人員所填聯系方式請保持暢通,如因聯系方式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未能及時傳達筆試、面試等通知的,視為放棄。
3、疫情期間招考工作具體舉措以當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4、本次招聘的技能測試、面試、考試成績、考察對象、擬聘用對象公示及招聘有關事項公告等信息將在慈溪人才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考生對公布、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信息發布之日起7天內反映,聯系電話:0547-63929499。
5、聘用人員與上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相關管理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弄虛做假或不服從組織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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