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人公告
來源:嘉興港區公安
2024-01-09 09: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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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名,包括文職輔警3人,勤務輔警22人,具體招聘崗位、有關要求詳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薪酬每年動態調整,具體薪酬根據工作崗位、工作實績、考核情況以及劃定分類分級系數確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
?(四)身心健康,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5日期間出生) 文職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勤務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須在2024年1月5日前取得);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1月5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退役軍人;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見義勇為人員。?(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被開除公職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正在服刑或接受調查的;
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
2、報名要求:填寫附件2《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將電子1寸證件照插入照片欄(可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彩色清晰照片。
將上述資料打包并命名為報名崗位+本人名字發送至電子郵箱:1037724366@qq.com(不接受現場報名)。初審結果將在1月13日之前,回復至報名人員的電子郵箱。體能測試當天攜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咨詢電話:0573-85628233,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體能測試(時間待定)
巡邏處突體能測試占比為50%,其他崗位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
巡邏處突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訓練達標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四項: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240分,單項35分合格,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其他崗位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三項: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試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件3。
?(三)筆試(時間待定)
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法律基本常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其中:巡邏處突筆試成績占比為2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50%。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時間待定)
巡邏處突面試成績占比為30%,其他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50%。
根據筆試成績(巡邏勤務崗位根據體能測試50%+筆試20%的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5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未達到60分的直接淘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巡邏處突的按照體能測試50%、筆試20%、面試3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照筆試、面試兩項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人數超過招聘名額的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未達到比例標準的,可從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中擇優進行調劑,但被調劑人員需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被調劑人員體能和面試成績均合格;
被調劑人員未被報名崗位錄取;
被調劑人員符合調劑崗位要求;
被調劑人員服從崗位調劑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對考察合格人員在嘉興港區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與招聘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2個月。面試合格但未錄用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0.5的比例列為港區公安分局輔警后備人選,在輔警員額空缺時,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備有效期6個月(招錄公示日起算)。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體檢等,視作放棄處理。
?(三)各科目(體測、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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