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產業服務中心考調公告
來源:宜賓人事考試網
2024-01-09 10:20:46
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市數字經濟產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為推動我市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充實工作力量,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決定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市數字經濟產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考調市數字經濟產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7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具體崗位見《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考調范圍
面向全市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機關單位,符合考調條件的在編在職的事業單位管理崗或專業技術崗人員、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社會形象佳,干群口碑好。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年齡34周歲及以下。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除外)。
6.身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8.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年齡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報名首日(即2024年1月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刑事追究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9日—1月15日。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用。
3.報名要求: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5日18:00截止,逾期視為無效報名(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考者需提交《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市數字經濟產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如實填寫并簽字)掃描件1份;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各1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事業人員、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掃描件1份;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以“姓名+身份證號.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郵箱827635983@qq.com(郵件標題統一為“姓名+報考崗位名稱”)。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1:5。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比例縮減考調計劃。
(四)筆試
市數字經濟局向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見準考證。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復審
按考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考生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表、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市數字經濟局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等額遞補一次。
(六)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折合滿分為100分。
(八)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審查、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干部人事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崗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進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九)體檢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市數字經濟局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十)公示和調動
體檢考核合格的,按程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考調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如發現相關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檢舉,也可向市人社局舉報。
(二)報考者應提供真實、準確、全面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四)本公告由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13795921395
附件:
宜賓市數字經濟發展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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