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26人公告
來源: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01-11 09: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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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2024年市衛健委直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總體方案》等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與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應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應聘醫師崗位人員,需取得醫師資格,如已完成醫師執業注冊,執業范圍必須與應聘崗位相匹配;
8.專業型博士研究生應在本年度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9.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等材料。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在職人員、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時間為報名當日。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本次高層次人才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自2024年1月11日8:00起報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面談交流、考察、體檢等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通過醫院人才招聘系統進行報名。
招聘系統網址:http://111.35.20.88:12023/zp.html(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將提交的相關材料按照順序制作成一個PDF文檔上傳至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
(1)本人簽字的《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須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簽字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3)身份證(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畢業證、學位證(或本科及以上學籍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證
(5)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規培基地提供的規范化培訓證明
(6)發表的論文、科研成果和獲得的榮譽獎勵
(7)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8)招聘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須提供高校教務部門或研究生處(院)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9)應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提交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10)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和已參加工作的人員提交原就業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最遲在體檢前提供)
(11)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資格審查
醫院根據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以“人才招聘系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招聘工作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與報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或未按期取得相應證書的,立即取消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以面談交流方式進行,免筆試。面談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職業道德和行為表現等方面,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結果在本場面談交流結束后現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體檢。招聘單位結合實際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
(一)考察
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加強對考察人選檔案的審核。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體檢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從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由醫院研究決定,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衛健委和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醫院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醫院提出聘用意見,經市衛健委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有關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員均屬于控制總量內人員。
(二)根據《濰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意見》和《濰坊市大學生生活補助經費發放辦法》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三)享受濰坊市人才住房租賃政策。
(四)享受醫院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七、其他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有關網站和聯系電話:
1.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ww.wfno2ph.com/index.html,0536-8214071
2.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3.監督電話:0536-8090329
請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
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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