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隆昌市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5人公告
來源:內江新聞網
2024-01-16 14:47:55
隆昌市關于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第一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川人社發〔2023〕4號)等文件規定,為多渠道多層次廣納優秀人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4年我市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第一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具體崗位、名額及單位性質等詳見《隆昌市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第一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醫風醫德,無醫療差錯事故,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考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明確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響期內的。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四)崗位條件
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隆昌市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第一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凡招聘條件中對年齡(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35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36歲的人員)等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考聘報名首日(即2024年1月11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njpta.org.cn/)發布公開考核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月11日至 2024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號錦林大廈六樓)
4、所需資料:
①《隆昌市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④報考崗位所需的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2張。
⑥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且調查屬實的,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崗位條件,均可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核
1、開考比例:考聘名額與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形成差額即可開考。若達不到比例要求,則進行崗位名額調減直至取消崗位。
2、考核方式: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在隆昌市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下,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隆昌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75分,不予進入體檢環節。
注意事項:資格審查通過后,另行電話通知報考者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并按有關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報考者請保持電話暢通,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因所留電話無法聯系未能參加面試或是面試遲到、缺考等按自動放棄處理,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面試考核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成績相同,則加試,以加試的成績高低排序)。
4、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首個工作日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公示。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崗位名額按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工作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以及體檢合格后又放棄的,按面試考核成績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因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以及體檢合格后又放棄的,不再遞補。
懷孕考生按照國公考錄函〔2009〕7號復函執行,孕期結束視身體恢復情況接受未檢項目后,體檢結論為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形成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考察
考察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棄的,在已參加面試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如系在編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程序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
新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持人社部門開具的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考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本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業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考聘單位工作滿5年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在服務期內辭聘的,按聘用合同約定執行。
四、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考聘工作全過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隆昌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0832-3581165
隆昌市紀委監委駐市衛健局紀檢監察組 0832-3936473
五、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隆昌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與科教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8608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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