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赤峰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招聘1183人簡章
來源:赤峰市教育局
2024-01-17 11:23:23
2024年赤峰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國家、自治區及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為做好2024年赤峰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崗位工作人員118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24年赤峰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滿2年);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語言文字”人員是指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并能開展公務的人員。
4.“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不含)以后出生(以報名開始日為準);
6.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其中,對于專業條件,由于專業目錄調整導致同一專業的名稱或代碼改變的不影響報考;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及專業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以《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的信息為準,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關相近。
7.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
8.各項報考條件的取得時間,如無特殊說明,均為報名開始日(不含)之前。對于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按時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及赤峰市域內公辦學校、幼兒園在編教師;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定向招聘崗位條件
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不含)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含)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錄用為公務員、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可以應聘其他崗位。在大學期間參軍入伍的,以取得畢業證時間起計算;大學畢業后參軍入伍的,以退伍時間起計算。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一)網上報名初審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赤峰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chifeng.gov.cn)進行網上報名。
(1)第一批次報名(定向招聘“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3日17:00;
審核時間: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4日17:00;
繳費時間: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5日17:00。
考務費減免辦理時間: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5日12:00。
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3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24年1月23日17:00至1月24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第一批次報名工作結束后,將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計劃數或取消開考。考生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公告,確認報考的崗位是否取消。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4年1月26日17:00前按要求申請改報第一批次其他崗位(不含被取消的崗位)或放棄報考(可參與第二批次報名)。
核減的崗位計劃數,將取消定向招聘“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條件(其他條件不變),經過公示后進行第二批次報名。
(2)第二批次報名(其他崗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1日17:00;
審核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1日17:00;
繳費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考務費減免辦理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2:00。
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1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24年1月31日17:00至2月1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工作結束后,將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計劃數或取消開考。考生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公告,確認報考的崗位是否取消。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4年2月3日17:00前按要求申請改報第二批次其他崗位(不含被取消的崗位),未申請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核減的崗位計劃數,招聘單位可按照相關政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充招聘。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后續公告。
2.網上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保卡),并與參加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一致。
(2)報考前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計劃表》中崗位名稱后半部分的數字為崗位代碼,01代表普通崗位,02代表兼通蒙古語言文字人員崗位,03代表項目人員崗位,04代表兼通蒙古語言文字項目人員崗位,05代表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3)報考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彩照和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保卡)照片(jpg格式,500KB以下)。
(4)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同時,須填寫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包括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經歷:須完整填寫截止報名開始日的工作經歷包括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須在報名簡歷中詳細填寫本人服務基層的項目類別(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服務基層地點及起止時間,說明是否服務期滿等情況。
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應聘人員,需要填寫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單位。
特別提醒:請報考人員反復核對所填寫的各項信息準確無誤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報名初審結束后也將無法修改。
3.報考資格網絡初審安排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應于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予以說明。
報考人員對《崗位計劃表》中的具體崗位報考條件存在疑問時,可撥打崗位對應的報考咨詢電話咨詢。
4.繳納報名費、考務費
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者須按要求在網上進行繳費(報名費20元、考務費每科50元)。繳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考生未能參加考試外,報名費、考務費不予退還。繳費后請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
注: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赤峰市教育局將于考試結束后通過報考人員繳費銀行統一退費。因報考崗位取消而改報其他崗位的,需重新繳費。
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務費,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考務費。
以上人員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報名費、考務費減免,在線填寫《減免報名費、考務費申請表》,并上傳本人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保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其中,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的報考者須上傳所在旗縣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者須上傳所在旗縣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方可辦理減免手續。
特別提醒:需要辦理考務費減免的考生,請勿提前網上繳費,否則將影響考務費減免辦理。報名費、考務費減半的考生辦理減半手續后,須在繳費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繳半費。
(二)筆試
筆試在各旗縣區設置考點,報考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崗位的考生在松山區考點參加考試。筆試考務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導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1.開考比例: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可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地區及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崗位按照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設置開考比例。所有崗位設置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
(1)報考各類教師崗位的考生統一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總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從事教育工作應具備的教育理論和職業道德素養。其中,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及教育政策法規占30%,教師職業道德占20%,教育學占30%,教育心理學占20%。
報考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日語等學科教師及幼兒教師(含保育員)崗位的考生還須參加《學科專業知識》考試,總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具備的新課程理念和本學科專業知識。
(2)報考會計、保健醫崗位的考生統一參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總分100分。
3.筆試試卷
由赤峰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命題工作。除英語、日語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科目外,其他崗位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
注:英語、日語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科目分別使用英文、日文試卷。
4.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考人員務于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5.筆試時間及要求
筆試日期將提前10日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另行公告。
上午09:00-11:00教育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學科專業知識
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保卡)和準考證,否則將不準參加考試。
6.筆試地點
詳見《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
7.筆試政策加分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8.筆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對于僅考《教育綜合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一科的考生,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政策加分;
對于考《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的考生,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60%+政策加分。
9.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總體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10.成績公布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評卷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實際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末位成績并列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2.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攜帶相關證件于指定時間到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單》,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保卡)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證件必須一致);
(3)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印)。
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面試考務費50元;
(5)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或旗縣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7)報考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8)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執(職)業資格及工作經歷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相關證件及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9)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詳見資格復審通知)。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報名費、考務費不予退還。
5.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擬遞補的報考人員。
(四)面試
1.面試工作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安排及面試成績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另行公布。
面試評委專家從異地聘請,由7人組成,不得聘用本縣域內人員擔任評委,其中,紅山區、松山區不得相互聘請評委。確定面試評委時要考慮考生面試語種。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并書面記錄。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不同崗位要求分別采用現場抽課試講(說課)、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形式詳見面試通知),面試結束后,當場向報考人員公布成績。
3.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面試前先進行蒙古語言文字水平加試,成績合格方可進入面試環節,否則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4.除報考英語、日語崗位人員外,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報考英語、日語崗位人員面試時分別使用英語、日語和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考生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另行加試(加試方式按照管理權限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報赤峰市教育局備案。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在指定的公立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
體檢時,各招聘單位要認真負責,做到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可以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考察工作由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按照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3〕1號)要求,對擬聘人員開展準入查詢,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環節出現空缺的崗位,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報考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落實工作崗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5.在本次招聘考試報名成功后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列編招聘),聘用手續辦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6.對已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7.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后出現空缺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二)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考試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崗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對報名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及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有關信息,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網(網址:http://jyj.chifeng.gov.cn)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并在招聘期間保持所留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報名咨詢電話
阿魯科爾沁旗教育局:0476-7235729;
巴林左旗教育局:0476-7862696;
巴林右旗教育局:0476-6230599;
林西縣教育局:0476-5556821;
克什克騰旗教育局:0476-5221707;
翁牛特旗教育局:0476-6360360;
喀喇沁旗教育局:0476-5822236;
寧城縣教育局:0476-4230070;
敖漢旗教育局:0476-5902356;
紅山區教育局:0476-8861136;
元寶山區教育局:0476-3510421;
松山區教育局:0476-5867707;
赤峰二中國際實驗學校:19904769816;
赤峰特殊教育學校:13847661157,13948866664。
本簡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赤峰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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