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聘14人公告
來源:永順縣人民政府
2024-01-19 09:44:19
2024年永順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和《永順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組通〔2017〕9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公開選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聘崗位計劃14名,具體條件見《2024年永順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選聘范圍
從我縣全額事業單位在編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中符合選聘條件的工作人員中公開選聘(不含縣委管理干部)。
(二)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具有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工作經歷;
2.調整異動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2021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除外,2023年度考核結果由單位出具考核等次意見);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選聘職位所需的崗位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完成個人檔案專項審核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聘要求的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24年1月。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表要求,選擇合適崗位報名(僅限選擇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30(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
(三)報名資料
1.《2024年永順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2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聘登記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按照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完成報名。本次公開選聘報考人員專業認定參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3)。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選聘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認定。
各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聘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最低可降至2: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聘崗位計劃,取消選聘崗位計劃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采用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末位成績相同的以最后一題分值高低順序確定,若仍相同則采取復試確定。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沒有達到有效競爭的職位,筆試成績需達60分才能進入考察程序。
由選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派出兩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全過程。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確定擬試用人員。
六、公示
經審核確定的擬試用人員將在永順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試用和考核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將會同紀委監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該崗位不再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到選聘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選聘單位應制定試用期工作任務計劃及試用期考核方案,試用期滿由選聘單位根據試用期考核方案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上報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人員回原單位,亦不予遞補。
八、有關要求
1.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2.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執行,全程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
3.對違反公開選聘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選聘單位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5.報考服務咨詢電話:
0743—522563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
6.本公告未盡事宜和本次選聘的有關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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