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平涼市崇信縣事業單位招聘研究生22人公告
來源:崇信縣人民政府
2024-01-19 10:29:08
崇信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根據《平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規定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2023年畢業尚未就業的研究生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考核招聘研究生22名。具體崗位待面試環節結束后另行確定。
二、招聘條件
1.崇信縣生源或崇信縣戶籍(戶籍遷入時間截止2024年1月18日);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尚未就業的2023年國內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留學歸國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2023年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6.本人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7.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黨政紀(校紀)處分正在處分期間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24年1月24日至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崇信縣人社局(崇信縣西街124號)一樓108室報名。
2.報名材料。國(境)內取得學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填寫《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
3.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招聘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惡意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
4.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工作人員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缺少報名資料和證件不全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面試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實行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綜合測評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知識、崗位適應能力、工作技能和邏輯思維、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面試計分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其他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值,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應聘人員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在崇信縣人民政府網站、“崇信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面試測評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劃定面試合格線,合格線為80分。面試測評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及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當招聘計劃名額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缺考、面試成績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者,取消其進入考察環節的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完成后,根據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進入考察階段人選所學專業等情況確定具體招聘崗位。
(三)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及面試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縣人社局牽頭,會同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實地考察、函調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試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在校(單位、村、社區)表現等。同時審查應聘人員相關證件及檔案,并通過教育部相關網站進行在線驗證等方式審查其學歷、學位,對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還應審查其境外經歷。考察形成書面結論,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招聘資格。空缺計劃依據面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四)體檢
依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察結果和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由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中依據標準可明確認定屬于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確定為體檢不合格人員;若出現的問題不能直接認定,可就該項目再復檢一次,復檢即為終檢。體檢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面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復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
縣人社局按照面試、考察及體檢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崇信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學歷、畢業院校等信息,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備案及聘用
公示期滿,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擬聘用人員,提交有關會議研究后,報市人社局備案。備案核準后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落實相關待遇。
四、政策待遇
聘用人員占用人單位事業編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五、其他事宜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嚴格按照公告規定參加報名、面試、考察和體檢。
(二)應聘人員報名后,須保持聯系電話暢通,未按要求參加各環節程序的,取消招聘資格,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五)為確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邀請縣紀委監委駐縣教科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9336102326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科局紀檢組 09336124623
附件: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研究生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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