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伊春市南岔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00人公告
來源:南岔縣人民政府
2024-01-19 17:14:24
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維護我縣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按照《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征得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數量
公開招聘輔警100人,其中,男性輔警90人,女性輔警10人。詳見《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公告發布
(一)公告發布網站
1.南岔縣人民政府官網(以下簡稱政府官網)
2.南岔縣公安局“南岔公安”公眾號(以下簡稱公眾號),后續筆試、面試及成績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公眾號上發布。
(二)公告發布時間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9日。
四、招聘條件
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全縣公安工作實際,此次招聘輔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十八周歲及以上(2006年01月19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歲及以下(1989年01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和急需緊缺人才,年齡上限可以放寬到40周歲(1984年01月19日以后出生),具體情況見《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
5.身心健康,符合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體檢標準;
6.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崗位工作滿3年(不含試用期),服從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二)加分條件及優先聘用情況
按照《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第九條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公安機關、縣級公安機關派出機構輔警崗位的,筆試成績分別加10分、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子女;
4.見義勇為人員;
5.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應當在報名時,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由組織招聘的公安機關進行審核。滿足多種情形的,不重復加分。
退役士兵專項崗(崗位代碼03)為退役士兵專用崗位,限伊春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不予加分;伊春市行政區域以外的退役士兵可報考除退役士兵專項崗以外的崗位,享受加分政策,崗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應往屆畢業生(非公安、司法專業的除外)報考輔警崗位,崗位內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黨籍、公職、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8.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1月30日9時至2月1日16時。
報名地點:南岔縣禁毒教育基地(新建社區)四樓
聯系人:袁野電話:0458-3412208。
聯系人:鄒慶陽電話:0458-3412208。
每人只能選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要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考生填報信息與《招聘計劃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具備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報名填報信息時如實填寫加分項,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需要攜帶的主要材料:
1.《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信網《學歷注冊電子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符合政策加分項的,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6.像素為100*140,大小不超過500kb,jpg格式的電子版照片,需用“報名序號+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命名,發送到指定郵箱:1356877458@qq.com。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個別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比例。
(二)資格審查
按公告規定的條件,由縣公安局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報考者可通過南岔縣公安局“南岔公安”公眾號發布的信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因未按時關注審查結果或未預留充足時間而導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由南岔縣公安局具體負責。
(三)政策加分
報名結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進行政策加分現場審核。同時具備幾次加分條件的考生,不累計加分。政策加分現場審核工作由南岔縣公安局具體負責,時間、地點等事項請關注公眾號。政策加分現場審核通過人員,將在南岔縣人民政府官網及公眾號面向社會公示。未按時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政策加分項計算時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29日。
(四)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和方式,請考生及時關注公眾號及南岔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準考證是參加本次招聘各項環節的有效證件,各位考生應妥善保管。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一)筆試
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專業科目以公安基礎知識為主要內容,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70%;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占筆試總成績的30%。筆試成績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筆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從高到低與擬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個別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南岔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比例,并設置面試入圍最低分數線。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名單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筆試成績=專業科目×7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公共科目×3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政策加分。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滿分100分。由面試考官當場進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即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擬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選。
若報考同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有加分項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如都沒有加分項則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評;若面試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評;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以筆試公安基礎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評。
(四)體能測評
主要測試應試者是否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體能測評的組織程序及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測評內容如下: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時間不多于13.4秒;10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縱跳摸高不低于2米65。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時間不多于14.4秒;800米跑不多于4分30秒;縱跳摸高不低于2米30。
其中一項不合格者,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照本款第3條標準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現場資格確認
(一)現場資格確認是在面試前對考生報名信息與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等進行現場核對的必要環節。進入現場資格確認名單以筆試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相應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可以同時進入現場資格確認名單。
(二)現場資格確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戶口簿、身份證、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
3.畢業證書,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退役軍人需同時提供退役證;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三)現場資格確認過程中,凡提供的相關材料存在信息不實或與招聘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棄現場資格確認的,均視為現場資格確認不合格。可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依次進行遞補。
(四)經現場核驗后,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等證書原件返還考生,其余材料建檔留存。
(五)現場資格確認工作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公眾號通知。
八、考試成績的確定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測人選。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退役軍人優先、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應往屆畢業生(非公安、司法專業的除外)優先、黨員優先等條件,依次優先錄用。
考試最終成績于面試結束3日內,在公眾號發布。
九、體檢和考察
(一)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于體能測評結束一周內,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體檢時間、地點等事宜。
(二)體檢由南岔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2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南岔縣公安局組織到上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五)南岔縣公安局輔警管理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察。有關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及公安部有關規定執行實施。
應聘者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考察與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以及報名、考試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第六條第三款標準由高分到低分,經體能測評合格后,依次遞補。
十、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材料,遵守招聘的有關規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助他人舞弊。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結果合格者進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內容
有關程序及標準按照《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執行,并參照《公安機關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初審和縣公安局政治考察合格后,確定最終入圍人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岔縣政府網站及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沒有異議的,由南岔縣公安局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個月(含試用期六個月)。
(二)合同期滿后,視雙方意愿議定續簽。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工資由南岔縣財政保障,試用期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輔警層級化評定結果,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崗位調整,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調配。
十三、招聘紀律
為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458-3412208
監督時間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四、注意事項
(一)凡各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及聘用,責任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信息,均與招聘方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五)相關政策咨詢電話:0458-3412208。
(四)本公告由南岔縣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南岔縣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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